断指劝妻离邪教 忍无可忍又离婚
作者:周茂东 发布时间:2007-09-05 浏览次数:2265
本网宿迁讯:近日,泗洪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被告参加邪教导致被诉离婚的案件。
2002年9月,家住泗洪县陈圩乡的原告杜宇(化名)与家住城头乡的被告宋丽(化名)经别人介绍登记结婚,于2003年10月生有一子。婚后,夫妻感情一直较好。可是,好景不长,由于被告宋丽的娘家家庭成员长期参加一种邪教组织,宋丽受家庭影响,在原告不知道的情况下,于2004年初也偷偷加入邪教组织。后来,由于宋丽中毒太深,从迷恋邪教,不过问家事,经常夜不归宿,逐渐发展成为邪教骨干成员,长期在外奔走传播非法教义。宋丽在自己参加的同时,还在积极拉拢杜宇参加邪教,见杜宇不从,就采取拒绝过夫妻正常生活的方式相逼迫,欲使杜宇就范加入他们的组织,并于2005年起诉与原告离婚,后经调解撤诉。为了唤醒宋丽的无知,杜宇采取了多种方式相劝,均告无效。无奈之下,选择了极其残忍的方式??自残,将自己的左小指剁掉。即使这样,宋丽仍不觉醒,继续沉迷于邪教,执迷不悟,并于2007年2月离家出走。杜宇万般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与宋丽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后夫妻感情一度较好,由于被告长期参与非法宗教组织活动,致夫妻逐渐产生矛盾,原告曾以自残的方式劝解被告脱离非法宗教组织活动,但被告仍不听劝解,继续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并于2007年2月离家出走,应视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应当准予离婚。被告因下落不明,经法院公告送达期满后仍未到庭参加诉讼,应视其为放弃答辩权。故依《婚姻法》有关规定,判决准予杜宇与宋丽离婚。
判决后,杜宇在法庭上感慨的说,邪教真是害死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