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向东:强化司法礼仪培训 打造法官司法文明形象
作者:张向东 发布时间:2007-09-13 浏览次数:3048
古人云:不学礼,无以立。司法礼仪,是为了司法功能的实现,法院整体和法官个人在司法职业活动中和司法职业活动外,都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是一种具有司法职业特点的礼节和仪式。司法礼仪是整个司法公正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没有一个很规范的礼仪,也就不可能有很公正的司法。它不仅仅是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更重要的是,它能激发法官自身对自己职业的热爱、荣誉感和自豪感,激发人民对司法制度公正性本身一种合理的期待,对树立法官司法文明的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综观这几年全国法院为了提高法官素质,都强化了对法官的培训力度,但基本上都是注重审判业务技能和政治思想素质的培训,而对专门的司法礼仪培训却有意无意地进行了忽略。这无形中影响了法官和法院司法公正的形象,进而影响了司法的权威。因此,必须强化对司法礼仪的培训,加大对司法礼仪的培训力度。
一是提高司法礼仪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从思想上认识到司法礼仪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公正的外在形象表现。同时,也是我国司法国际化发展趋势的需要。随着我国WTO的加入,我国司法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涉外纠纷,而一个国家司法制度良好的最外在、最直接的表现,莫过于良好的、规范的司法礼仪。这不仅代表着我国的司法形象,而且影响着我国的国家形象。第三,强化司法礼仪培训也是目前法官队伍的现状所需。我国目前的法官队伍基本上都缺乏司法礼仪的专门培训,缺乏司法礼仪的规范性、系统性教育。这既是政法院校缺乏司法礼仪课程教育的过失,也是法院内部法官培训不注重司法礼仪课程培训的过失。第四,规范、良好的司法礼仪也可以卓有成效地促进司法的和谐进行。良好规范的司法礼仪可以提高法官司法公正的形象,可以树立法律的神圣感和权威感,可以促进人们对司法的尊重,等等。总之,规范、良好的司法礼仪对达到案结事了的诉讼目的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对司法的和谐进行具有极大的促进的作用。
二是有针对性地增加司法礼仪培训的课程,加大对司法礼仪培训的力度。国家法官学院和各级法官学院要增设司法礼仪专门课程。对法院初进人员、对初任法官人员等,要进行任前司法礼仪培训。注重保持司法礼仪的后继教育,以保证法官司法礼仪与时俱进。可以聘请专门的教师进行礼仪和司法礼仪知识的传授,进行庭审观摩直观教育,等等。
三是强化司法礼仪的实践,增强法官日常对司法礼仪遵守的规范性和自觉性。加强司法礼仪的实践,在司法实践中进行司法礼仪的锻炼,才能学以致用,才能真正发挥司法礼仪的作用和价值,也才能对法官的司法形象起到规范和指引作用。制定规范的司法礼仪标准和司法礼仪程序,提高司法礼仪的可操作性。强化对司法礼仪遵守与否的考核措施,提高法官自觉遵守司法礼仪的强度。进行司法礼仪的标准化庭审观摩和点评,提高法官遵守司法礼仪的自豪感和荣誉感。总之,要采取多种形式,使司法礼仪真正在法官的司法实践中生根、发芽、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