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我所求-记铜山法院民一庭黄敏
作者:夏友锋 发布时间:2007-09-14 浏览次数:2823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追求,黄敏说:“家财万贯不是我的梦想,锦衣豪宅不是我的渴望,作为法官,我的追求就是公平与正义。”
今年36岁黄敏,现任铜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主持工作的副庭长,在十年的法官生涯中,始终坚持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凭借着深厚的法律底蕴、娴熟的审判技巧、丰富的调解艺术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公正高效地办理了一千多起民商事案件,无一错案。中共铜山县委授予她“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她为“人民满意的法官”、“徐州市优秀法官”,并当选为“徐州市十佳女法官”。
妙手解开千千结
黄敏始终把办案与法官的社会责任感联系起来,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因案制宜,法情结合,许多反目成仇的当事人经她调解疏导后,握手言和。2003年以来,她所办理的案件调解结案或消除矛盾后原告撤诉的372件,调解撤诉率达73%。杨某等35人与董某合伙纠纷案,原告实际涉及120多人,要求处理的是十三年间282个水利工程的利益分配,且该案属重审案件,时间久,帐务多,内容繁杂,当事人之间多次吵打。黄敏凭着她丰富的司法实践,扎实的理论功底,以清晰简洁的审判思路,从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中迅速捕捉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找出与审理有关的最核心的基础法律关系,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帐、清帐和法律分析,明确了各方责任。再认真分析双方当事人心理,先从原告入手,苦口婆心,从情理、法理到现实既得利益的得失,给当事人分清利弊,切中要害。经过耐心疏导,当事人口服心服,消除了对立情绪,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自愿履行义务。
疑案难案只等闲
黄敏同志勤学不辍,平时工作再忙,总要挤出时间学习法律法规和先进的司法理念,2004年又考入苏州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深造。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不仅使她办案数量一直在全庭名列前茅,而且在新类型和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中游刃有余。
徐州市首例祭奠权纠纷案,死者张某前妻生有二子张明和张亮,与吴某结婚后又生育三子女张平、张顺和张红,2005年5月,张某因病去世,遗体被张平及其他亲属送至铜山县殡仪馆存放,对安葬的地点和方式,张明、张亮二兄弟与吴某、张平等产生了较大的分歧。张明兄弟认为,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父亲的遗体火化后,骨灰应送回贾汪区老家与其母亲合葬,即便将骨灰安葬在公墓,也要将母亲的骨灰带来合葬,这遭到了吴某及其子女的强烈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