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执行学问的人-记江苏省法院系统一等功臣金湖法院执行员邱阳
作者:邱永安 伍晓伟 发布时间:2007-09-19 浏览次数:3033
翻开金湖法院执行法官邱阳这几年的业绩档案:从事执行工作7年,执结案件1200余件,案件执结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分别一直保持在95%和98%以上,7年来从未有过申请人或被执行人投诉过他。连续6年被院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两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004年被淮安市委政法委记个人三等功,2005年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今年又被江苏省人事厅、省高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在众多执行法官为“执行难”而苦恼的情况下,邱阳同志为何能在执行战线上游刃有余,取得如此骄人的业绩?!近日,笔者慕名对他进行了造访。访谈中邱阳认为,执行既是一项工作,更是一门学问,不仅要掌握心理学知识,悉心揣摩、研究被执行人所思所想,通过心理疏导解开被执行人心中的“结”,还要把握执行科学、执行策略、执行艺术,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邱阳接手案件,一般不急于同被执行人正面接触,而是认真审阅案件卷宗,分析案情,从中查找被执行人为什么不履行义务的症结,然后象审判人员书写庭审提纲那样,拟好见面谈话的“腹稿”。他认为与被执行人第一次见面谈话很重要,如同男女青年谈恋爱,要双方谈的投机、投缘,才能“一见钟情”。有的被执行人不是无力履行义务,而是与对方较着劲,认为对方把自己告上法院伤害自己的自尊心,以不履行判决书的义务与对方较劲。例如在执行王某与李某经济纠纷案件的过程中,邱阳了解到王某与李某原本是多年相处的好友,前几年,王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李某借资30000万元。后来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回笼,至期未能如数归还李某的欠款。而李某误认是在耍赖,于是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李某的做法引起王某的强烈不满,双方反目成仇。王某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目的就是有意在为难李某。邱阳了解事情原委后,主动邀请两方当事人的朋友亲戚协助做工作,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疏导,不仅圆满执结了案件,而且消除了误解,使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执行工作也要讲究一定的执行策略和执行方法。凡干过执行工作的人都知道,找不到被执行人,案件就难有突破口。邱阳所在的执行局有多部执行警车,但他很少动用警车,从多年执行实践中,他认为开着警车去寻找被执行人效果不好,一方面,动用警车会给被执行人精神和思想上造成压抑,有损被执行人的“脸面”,产生逆反心理,导致执行工作复杂化;另一方面,警车一路呼啸,变相为被执行人传递“口信”,一些被执行人往往会“望风”而逃,给执行工作造成被动。所以邱阳平时都是骑着自行车外出办案,别人休息的时候,是他寻找被执行人的最佳时间;被执行人认为法官不会来时,他会神兵天降般出现在被执行人面前。
自从事执行工作以来,邱阳几乎没有节假日。2003年夏,邱阳母亲不幸去世,不久父亲又被诊断出得了白血病,不得不长期住院治疗。身为家中独子,本该守候在病床前为父尽孝,可局里人手少“一个萝卜一个坑”,他只好白天把父亲托付给护士,晚上赶到医院陪护父亲,父亲输血引起的排异反应常使他通宵不能入眠,但他第二天照样坚持上班。在父亲住院治疗近四年来,邱阳从未请过一天假,更没有影响在手案件的执行。由于邱阳同志长年奔波劳累,使他的容貌与实际年龄不相符,40岁的他,看上去象个小老头。
执行法官还应具备察言观色、洞察秋毫发现执行线索的能力。雷某因犯强奸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服刑期间,雷某的妻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家中所有财产都归妻子所有,妻子补偿雷某30000元。雷某去年10月刑满释放后生活没有着落,便拿着调解书向金湖法院申请执行,当执行员了解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准备中止执行,雷某一看无望当晚就带着一床被睡到法院,声称什么时候拿到30000元钱什么时候再搬走。院领导将这件棘手的案件调给了邱阳,接手该案后邱阳一边做雷某的思想教育工作,一边向雷某了解前妻的一些情况,雷某只知道前妻会美发手艺,其他一概不知。第二天邱阳骑车10多公里来到被执行人的娘家,向其父母打探其女儿下落,其父母称女儿外出后就一直未与家里联系,但在交谈中得知被执行人的母亲一年前得过重病,花费数万元,而被执行人共有兄妹两人,其兄生活困难根本没钱给其母看病。于是邱阳大胆推断被执行人肯定向家里汇过钱,而且汇钱时间肯定在其母亲开刀手术前不久。他随即来到为其母亲实施手术的医院调取病案查看日期,又到当地金融部门了解该时间段的汇款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查到被执行人曾从上海向家里汇过20000元。邱阳根据汇款单上地址“按图索骥”,当邱阳和其他两名法官出现在被执行人面前时,被执行人感到非常惊讶,称自己七年没有回过家了,也没人知道自己在上海。
邱阳是个有心,他善于总结经验,每执结一起案件他都要留下笔记,以至于7年来他写下执行心得30多本,这些成了全院执行法官最好的“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