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举办全省法院《监督法》培训班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09-20 浏览次数:3180
本网讯:9月16至1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溧阳市举办了全省法院《监督法》培训班。全省13个中级法院的分管院长、办公室主任及从事联络工作的人员参加了培训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屹等领导出席了培训班,并做了重要讲话。
培训班针对如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正确领会和掌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进行了专题培训,各市中院分别就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意见的办理、旁听评议案件庭审专项活动、特邀监督员工作开展及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的决定》和全省法院办公室工作会议等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针对办公室及联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