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多措并举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作者:李金宝 发布时间:2015-12-28 浏览次数:1183
离2016年元旦还有不到1个月的时间,在城里务工的农民田兆俊,脸上露出了腼腆的笑容:12月4日,他终于从法官手里领回了义务人刘某拖欠他的50160元血汗钱。
今年11月1日,申请执行人田兆俊向沭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与被执行人刘某欠薪案。在执行过程中,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刘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义务。12月2日,该院执行人员接到举报称,刘某已通过劳务中介机构介绍,准备出国承包工程,目前正准备办理出国护照等审批手续。执行人员立即到公安机关核实了这一重要线索,于12月4日填写了“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在公安部门协助下,12月5日,被执行人刘某在办理出国审批手续时,被告知已被限制出境,迫于压力,于当日向申请执行人全部履行了义务。
沭阳县是全国农业大县之一,每年进城务工农民近30万人,涉案纠纷逐年增多。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沭阳法院对包括农民工工资在内的涉民生案件采取“倾斜政策”,针对人难找、款难要等问题,该院通过将用人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让恶意欠薪的“老板”出不了国、坐不了飞机,使其被迫履行还款义务;有的是在找不到人、账户也没钱的情况下,通过扣押被执行人名下的“豪车”,让对方主动联系法院,偿还农民工的血汗钱。
针对一些农民工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诉求渠道了解不多、举证质证能力不强、甚至有的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等问题,沭阳法院在证据要件基本具备的前提下,本着快立、快审、快执(行)原则,通过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调查、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兑付等方法,为农民工排忧解难。青年农民郭俊飞,于2014年与他人一起到苏州打工,后来因为一件小事,被同去打工的四个庄邻用刀砍伤,花去医疗费近5万元,使本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他多次来往苏州和沭阳之间,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处理,但都没有结果。他想打官司,但又没有经济能力,连诉讼费都交不起。今年8月的一天,他来到沭阳法院院长信访接待室,向值班领导诉说了自己的不幸遭遇和想诉讼又交不起费用的苦恼。该院按规定为郭俊飞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立案后,庭审法官先后到苏州几个地方调查取证,并及时对该案作出了判决,使受害人得到了经济赔偿。
该院还为农民工的诉讼开辟“绿色通道”, 实行立案双轨制,将立案权下放到各人民法庭,确保农村当事人能够到本地法庭直接立案。同时开通英特网,设立了电子印章,异地农民工可以通过网上立案,当庭送达法律文书,案件即立即审即结。今年以来,该院6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民工劳资纠纷案件201件,为千名农民工追回工钱200多万元,平均审理周期仅为2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