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633486件,审执结1341019件,同比分别增长17.31%和15.09%,案件受理总数连续三年位居全国法院第一,人均结案数高达167.36件。

  我省法院在完成基本审判任务的同时,一马当先进行司法改革,大胆探索工作方法,以司法裁判“力挺”新江苏建设。

  “海选”人民陪审员 司法改革稳步推进

  2015年7月22日,全国首批人民陪审员选任改革在南京率先启动。南京中院通过两次随机摇号的方式,在全市560万名28周岁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市民中选出600人,组成了人民陪审员队伍。从摇号、审查到甄选的各个环节,媒体都给予了详细公开的报道,更令被选中的人民陪审员深感职务的庄严神圣。

  去年,我省南京中院、苏州吴中区法院等五家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试点法院目前已经按照试点方案要求,新选任人民陪审员1052名,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29036件。

  此外,结合江苏法院实际情况,省法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各项改革举措得到稳步推进。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7.20%,有案不立、有诉不理等现象得到根本扭转,当事人对立案工作的投诉显著下降。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全省法院院、庭长担任审判长或独任审执结案件556238件,占全部结案总数的41.48%。此外,我省还依托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完善跨地区司法管辖制度,积极稳妥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试点工作。

  力度加温度 环境审判再上层楼

  记者了解到,去年一年中,我省法院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努力实现环境资源保护与经济健康发展的最佳平衡,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482件,同比增长256.25%。

  据悉,我省法院将生态环境的有效修复与预防污染作为审判工作的落脚点,积极探索“劳役代偿”“异地补植”等新型责任承担方式,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效果。赔偿数额达1.6亿元的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常隆公司等环境污染侵权赔偿纠纷案判决生效后,法院立即启动执行程序。目前涉案六家企业中,常隆公司等三家公司按照判决要求全部履行到位,有五家公司进行了技术改造。以新环境保护法生效为契机,法院加大对资源环境犯罪刑事打击力度,一审审结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0件246人,同比分别增长233.33%和146%;依法打击恣意倾倒、排放危险废物行为,严厉惩处走私进口“洋垃圾”行为,对65人以走私废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应对新常态 以司法裁判补市场缺失

  记者了解到,去年我省法院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回应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动力转换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省法院受理一审商事案件205054件,同比增长19.09%。

  经济新常态下,新类型的案件不断涌现。我省法院去年妥善审理涉及新能源、新业态、新交易模式纠纷,依法促进市场流通。依法审理新型知识产权案件,一审审结涉外贴牌加工、著作权集体管理、农副产品地理标志等纠纷案件1636件。法院还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意见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取消证券纠纷受理门槛,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研究解决信托、理财、典当、众筹保理、融资租赁、小额贷款所涉法律适用问题,一审审结涉互联网金融、保理、保兑仓等各类金融纠纷案件42279件,同比增长16.50%,审结标的总金额968.51亿元。

  强化执行工作实效,既能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又能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去年,我省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老赖”36.46万人次,同比增长1147.80%。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同步推送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住建厅、省工商局征信系统,通过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乘坐飞机高铁、参加招投标、担任企业高管和股东、对外投资等手段,促使25812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