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小额诉讼案件逐年上升 物业服务纠纷案超三成
作者:米格 发布时间:2016-01-22 浏览次数:2095
记者今日从江苏省高级法院获悉,三年来,江苏小额诉讼案件逐年上升,其中审结物业服务纠纷案件38817件,占小额诉讼审结案件的32.60%。
记者了解到,2013年,江苏各基层法院共审结小额诉讼程序案件9563件,占同期全省各基层法院审结简易程序案件数的1.87%;2014年,江苏各基层法院共审结小额诉讼程序案件39185件,占同期全省各基层法院审结简易程序案件数的8.35%;2015年江苏各基层法院共审结小额诉讼程序案件70318件,占同期全省各基层法院审结简易程序案件数的14.85%,同比上升6.5%。
据介绍,长期以来,人民法院收案数量持续上升,“案多人少”矛盾不断加剧。通过程序的简便保障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从而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公信力。小额诉讼程序的推行,不仅有利于法院实现繁简分流,节约和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和效果,更有利于当事人快速、高效、低成本地解决纠纷,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
此外,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案件流转周期短,可以较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诉讼的时间成本。
据统计,江苏法院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6天,远远低于同期简易程序案件39天的平均审理天数,充分体现了小额诉讼经济、便捷、高效的特点。
记者了解到,一共有9类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1.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2.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纠纷;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4.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5.银行卡纠纷;6.劳动合同纠纷;7.劳务关系纠纷;8.物业服务合同、电信服务合同纠纷;9.其他金钱给付纠纷。
据江苏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李亚林介绍,从全省各基层法院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情况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生活消费、劳动就业、小额交易、赡养抚育、交通事故等民生纠纷。仅以物业纠纷为例,三年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38817件,约占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的3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