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江苏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5年江苏全省法院小额诉讼工作情况,小额诉讼程序是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制度,2015年2月4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对此予以具体化。

  2015年江苏全省各基层法院共审结小额诉讼程序案件70318件,占同期全省各基层法院审结简易程序案件数的14.85%,同比上升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