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 从起步的开门立案开始
作者:张宽明 发布时间:2016-01-27 浏览次数:2203
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顶层设计,决定从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由此,江苏立案登记工作开始布局全省。
什么是立案登记制?据江苏省高院立案庭负责人介绍:“立案登记制的实质是法院对当事人提供的诉状和证据只作形式审查,不作实质性审查。立案登记制改变以往审查制模式,经形式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一律接收诉状,当场予以登记立案。这样在受案的源头上简化了程序,节省了时间,扩大了范围,更充分地保护了当事人的诉权。”
由审查制变为登记制,这一重大改革对江苏法院立案工作带来了哪些变化?透过全省3个立案登记制试点法院的缩影可见全貌。
设立6个岗 岗岗都敞亮
试点单位之一的沭阳法院院长周辉介绍,该院敞开了立案大门,在柜台式的立案大厅设立了6个岗位。
导诉岗,引导当事人立案一步到位。沭阳每年受理案件突破2万件,平均每天近百人来该院立案。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安排了两名年轻的导诉员,佩戴着导诉员工作牌,对进门的当事人微笑相迎,答疑解惑,指引办事窗口。该院规定,所有新招录的公务员必须先到导诉台实习一个月,既强化新招录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拉近了他们与群众的距离。
受理分类岗,核查立案形式要件。只要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符合形式要求,无条件登记立案,让当事人一次立案就成功; 如当事人诉讼材料欠缺,一次性全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对不属于法院主管或本院管辖的案件,向当事人发送一份《纠纷解决途径告知书》。
4个登记录入岗,当场发放受理通知书。立案大厅分别设立民事、商事、刑事、执行4个登记窗口。立案材料转入登记录入岗后,计算诉讼费,当事人通过该院内设的银行收费窗口缴纳诉讼费,立案人员凭缴费票据按案件性质编立案号后,电脑录入当事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码、案由、标的等项,并通过内部案件管理系统移送相关承办部门,同时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并通过12368司法热线即时向当事人手机推送案件受理的相关信息,平均一个案件立案登记的时间不足5分钟。
志愿援助岗,帮助当事人解难题。该院联合县司法局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律志愿者工作站”,由该县10个律所共126名律师志愿者轮流值班,无偿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书写诉状等法律服务。
信息查询岗,实行立案无障碍。只要当事人报出姓名、户籍所在地和大概年龄,书记员根据密码口令进入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对象的所有身份信息,包括企业的名称、代码和住所地等,一目了然。
全天值班岗,确保随到随立。许多来立案的当事人因路途较远或家在外地,到法院立案来一趟不容易,为解决这一难题,该院建立全天值班岗,确保当事人随到随立。
开通5条道 道道都畅通
“立案登记制改革,其目的在于要求人民法院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立案服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彻底改变告状难的现象。”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院长袁挺介绍说。该院作为江苏立案改革试点法院,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立案登记工作的实施细则,畅通5个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立案登记服务。
畅通来访立案渠道,来访立案一步通。立案当事人来到该院后先在导诉台取号,导诉员根据当事人立案的不同类型发放不同类别的号牌,安排对应的窗口工作人员接待。当事人在等候时,导诉员为其提供立案流程咨询、诉状书写等便捷服务,告知诉讼风险,减少当事人立案时间,提高立案登记效率。立案工作人员审核诉讼材料后,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直接办理立案登记手续,当场告知随机分案确定的审理法官姓名及联系方式;对于起诉材料不完整的,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需要补正的材料;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耐心释法,指引其正确的处理途径。
畅通来信立案渠道,来信一件通。立案庭指派专门工作人员每天分别在上午10点和下午3点到收发室取信,登记来信人姓名、邮寄时间、来信内容,当天转交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工作人员签收。经初步形式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材料办理立案登记手续;对于材料不齐全的,由立案工作人员回复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需要提交的补正材料;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材料,由立案庭邮寄复函告知正确的处理途径。
畅通诉讼服务外网立案渠道,网上立案一网通。诉讼服务中心积极利用诉讼服务外网、院微博和微信大力开展立案登记制试点的宣传工作,把立案的格式文本、登记须知等向全社会公开。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服务网、法院官网、诉讼服务中心官方QQ群等网上平台预约立案。
畅通12368热线立案渠道,电话服务一线通。12368热线工作人员接到来电后,准确记录来电人的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以及基本诉求,对不同诉求的案件需要的起诉材料进行指引,向手机用户推送相关网址链接,提供预约登记立案服务。预约成功后,来电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前往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登记手续。
畅通巡回立案渠道,诉讼服务站一站通。该院利用辖区社区开设的诉讼服务站,开展巡回立案登记服务,接收社区百姓的起诉材料,转交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审查立案登记。在辖区内挂牌成立的六个诉讼服务工作站推出“老娘舅”巡回立案登记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一对一”立案咨询。
采取4个招 招招见实效
“立案登记制真正打开了群众诉讼之门,海安法院各项举措有思路、有特色、有亮点,值得我们借鉴!”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副院长张军实地考察海安县人民法院后发出的感慨。作为全省3家试点单位之一,海安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立案窗口的办公电话更是成了咨询热线。
海安法院采取的第一招是公开立案登记条件,让全社会都了解立案登记制。为了拉直群众心中关于立案登记制的问号,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16家媒体应邀参加。同时还通过官方网站、微博、法官走进电台直播间、策划电视专题节目、海安日报设专栏等途径,向社会全面宣传立案登记制试点情况。
海安法院的第二招是通过多渠道立案方式方便百姓诉讼。在立案登记制初期,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就近向立案庭、各人民法庭递交起诉状,各人民法庭均应接受。对于不属本庭管辖的,应当在收齐相关诉讼材料并由庭长签字后,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立案庭登记立案。此外,还推行邮寄方式立案。针对邮寄来的起诉状材料不齐的情况,该院制作了统一格式的释明函,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将互联网新技术积极引入立案登记制是该院的又一高招。他们构建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模式,为当事人提供零障碍的诉讼服务。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电子触摸屏、便民书写台等,提供统一规范的诉讼文书格式版本供当事人参考。诉讼服务网实现网上立案、交费、送达、投诉等多项功能。12368热线具备自动语音和人工服务两种模式,可提供一对一在线交流,实现即时性互动。
该院还使出打击恶意诉讼的“杀手锏”--开列负面清单。对于假借诉讼之名以达不当企图的都列入负面清单,对虚假诉讼的当事人信息和处罚情况在诉讼服务大厅的显示屏上公开曝光。
据江苏省高院负责人介绍,立案登记制改革在全省顺利开展,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5月1日至12月20日,全省法院共接受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案件和申请强制执行、国家赔偿案件的诉状和申请书736483份,当场登记立案716888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7.34%。其中全省行政案件登记受理11534件,同比上升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