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是困扰全国法院的难题。执行难久攻难克,当事人多有怨言,法官们殚精竭虑。怎样破解这道难题?经过多方求索,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以实际执结率为考核硬指标,出台执行工作绩效评估问责机制,专治懈怠执行“顽症”,以实实在在的执行结果赢得了群众的认可。

  效能评估:

  猛药根治懈怠执行

  今年1月17日,一封对某执行法官的投诉信放在张澎的办公桌上,反映其执行案件已有半年执行无果。

  他找来这位法官了解情况。其实这位执行法官工作很“勤奋”,一起普通的道路交通赔偿案件,案件到手不到半年,已先后6次找被执行人,没找着,5次到银行、工商、房管等部门查询,均无财产的线索。张澎调卷查看,却没有一次查找被执行人、查询财产情况的记录,便问这位法官是怎么回事?回答是:“去找了、查了,但没形成文字材料”。

  “必须建立一个专治懈怠执行'顽症'的工作机制。”张澎说。今年2月,《执行工作绩效评估问责实施意见》出台了。《意见》规定,执行局局长、分管副院长、院长为评估主体,凡超过60天不能有效执结的案件,即对承办人自接收案件后至评估日开展的文书送达、财产调查、强制措施等可主动采取的一切执行措施进行评估。对案件执行过程中一切能够采取的执行措施而未采取的逐项列明,并向承办人进行口头提醒谈话,同时限定执结时间。

  限定时间内未能有效结案的,局长、分管副院长可变更承办人员,年度考核时,因效能评估变更的,每变更一次,扣减该承办人当年度5件办结案件数,同时增加变更后有效结案承办人的5件结案数;年度内对出现因效能评估而导致三次变更承办人的,庭长应及时提请纪检、监察实施诫勉谈话。

  今年1至10月,共有623件案件进入评估阶段,6件案件变更承办人,诫勉谈话2人。

  绩效评估问责机制的推行,不仅促进了执行效率的提高,还形成了一本清楚记载执行全过程的“明细账”,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对那些确属执行不能的案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明细账”,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

  “对该案的执行我表示满意,尽管至今还没有执行结果,但法官确实尽力了。”身体残疾的申请执行人藏某看了“明细账”后深表理解。

  藏某与钱某道路交通赔偿案,在法律文书生效后,钱某便“人间蒸发”了。藏某申请执行后,承办法官依职权对钱某的银行存款、动产及不动产进行调查,均无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先后10多次利用早晚时间实地执行,亦未能寻找到钱某的下落。承办人多次上门向藏某反馈该案“明细账”,藏某从中看到法院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理解。

  积案清理:

  复苏“休眠”案件

  张澎曾经在别的法院分管过执行工作,到仪征法院后他对该院的中止案件进行调研,其结果令他吃惊:仪征法院自成立执行机构以来,长期躺在档案室处于“休眠”状态的中止案件达1400余件。

  今年以来,仪征法院分春夏秋冬四季集中对历年的中止案件进行大清理。截至10月,共清理执结386件,执行标的额1671万余元。当一个个申请人拿到执行款时,如同“天上掉馅饼”一般喜出望外,至今,还有5个已经执行到位的案件申请人没有找到,法院正在想法子通知他们来领取执行款。

  “太感谢许法官了,本以为这么多年早已石沉大海,没想到还能拿回自己的2.3万元!”8月10日上午,一位老汉激动地对执行局法官许翠华说。

  这是一起执行了十年的“死案”。被执行人经某长期躲债,不见踪影,执行人员多次更换,均无果而终。在执行清积活动中,许翠华一遍遍地翻阅卷宗,一次次地寻找被执行人的蛛丝马迹,终于在暂住证上查到经某挂靠在扬州某家物流公司,然而却没有公司的具体名字。扬州的物流公司何其多,找一个人无疑大海捞针。

  但是许翠华没有轻言放弃,带领几个人先后3次深入扬州物流的集中区,几十家公司挨个地问,挨个地找,终于在扬州嘉和物流公司找到了消失已久的经某,打开公文包,递给他一张迟来多年的传票。当经某看见许翠华站在他面前时,也大为吃惊,只好接受了这张从天而降的传票,第二天早晨带着钱来到了法院。

  错时执行:

  避免与被执行人“擦肩而过”

  找不到被执行人,是基层法院执行中最普遍的现象。因为执行人员作息时间与被执行人作息时间“基本同步”,每当执行人员去执行时,往往与这些平时早出晚归、外出工作,只在农忙、节日才回家的被执行人“擦肩而过”,群众对这种按部就班、效率低下的执行模式很不满意。

  “基层法院执行难中,最根本的原因是人难找。这类案件占执行难案件的比例高达70.8%。这些长期同执行人员'打游击'的被执行人,有的是早出晚归,有的是故意躲避执行。”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刘大龙说,“从年初开始,我们大胆尝试新的执行机制,即错时执行常态化。”

  “老婆,快拿钱来,这次法院动真的了!”凌晨4时50分,先后六次与执行人员“躲猫猫”的潘某从睡梦中被“请”到执行局,他深感这次是躲不掉了,便联系自己的妻子筹款。

  当天上午10时,潘某的妻子一次性把执行款4万元送到了法院,申请执行人拿到钱后表示,做梦也没有想到一夜之间法院就把原本没有希望的案件执结掉。

  拧干水分的毛巾

  一边是执结率高达九成,另一边执行难“久治难愈”,为什么出现这个悖论?仪征市人民法院代院长张澎认为,原因在于执结率指标的“潜规则”长期存在:为了执结率指标数据好看些,有的地方设计执结率指标时提出一个“程序性终结”指标,给提高执结率开了个口子。

  “法院沿用多年的执结率指标,是一方湿漉漉的毛巾,拧一把、还可以再拧一把。而实际执结率,明眼人都知道,一般能达到70%就很不错了。这种虚高的指标掩盖了大量的中止案件。”张澎说,“现实中,如果只考核实际执结率,法院就可能吃亏,然而对于群众切身利益来说,这是一个没有水分、'案结事了'的指标。老百姓真正需要的是'案结事了'而非'结案了事',只要人民群众满意,我们宁可指标考核吃亏,所以只考核实际执结率。”

  今年以来,仪征法院建立了《执行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对执行绩效的考核,一律以实际执结率考核,不考核所谓“程序性终结”指标,把沿用多年的执结率指标中的水分挤得一干二净。

  1至10月,仪征法院执结率只有82.5%,执行标的到位率91.8%,这两项指标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末位,然而实际执结率突破八成,位居第一。在传统指标上丢掉了“光荣历史”,当上了“副班长”,社会各界会怎么评价仪征法院的执行工作?

  “由于加大了执行力度,执行投诉率明显下降,涉执信访几乎为零,虽然传统意义上的执结率下降了,但执行案件投诉率等效果指标反而更好了。”仪征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郭林说,“更为重要的是,长此以往,考核实际执结率指标,用这根指挥大棒,让执行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执行绩效价值取向,一心追求人民群众期盼的'案结事了'的绩效指标,意义深远。”

  “这个数字我们很满意。这是一个实实在在、很难达到的指标,透过这个数字,我们真切地感受到法院为解决执行难所付出的汗水和艰辛。”今年9、10月,张澎带队赴各乡镇分9个组向人大代表汇报法院今年以来的工作,对汇报中的实际执结率只有80.7%,所有代表异口同声地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