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铜山法院办公室,有一个高瘦的身影一直在不停地忙碌着,审查材料、接待来访、管理车辆、负责大楼基建、采办办公设备……这个忙碌的身影,就是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先进法官的该院办公室主任陈卫东。他虽然不在审判岗位,却甘做绿叶,在法院后勤工作中为神圣的天平增光添彩。

200410月,院党组为保证审判综合大楼建设的质量与廉洁,把他从张集法庭庭长的岗位上调到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新办公大楼的基建工作。他把“拼命三郎”的工作作风从法庭带到了办公室,他带领基建办的三名同志长年累月地吃住在工地,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严把审判大楼建设及装修工程的质量关、效率关、廉洁关。具体做法是:

一、抓质量,确保百年大计。 新的铜山法院办公大楼位于铜山新区长江路南,占地23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该项目是铜山县重点项目之一,也是铜山法院有史以来一项宏大建筑和发展的里程碑,寄托了全院干警的希望。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他在院党组领导下,制定了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他常说:“大楼质量重于泰山,丝毫不能马虎。”他以身作则,从严要求,狠抓质量管理,特别是对原材料比如钢筋、水泥、混凝土严格把关。对监理人员、施工人员严格要求,所有材料进场必须检验,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坚决退场。在浇铸审判大厅主体时,有一批水泥标号不符合要求,他坚决要求退场,同时对责任人员提出严厉的批评。他对每一道工序都从严要求,一次他在例行检查中发现钢筋的扎头可能不符合要求,立即让监理验收钢筋型号尺寸,经过检验,虽然材料质量没有问题,可是扎结不规范,他想到“钢筋扎结不规范”肯定影响建筑质量,于是仍然按照质量第一的标准,要求返工,每个工序不符合规范坚决不签字。在消防施工中,个别喷淋有松动漏水现场,他坚决要求拆除,没有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准过关。由于在施工中他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标准,严格到对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细节,从而确保了大楼的建设质量。

二、抓进度,确保按期竣工。铜山法院新办公大楼按原计划本来应在2007年后建成投入使用,但由于市政改造,法院老办公地点被列为徐州市重点拆迁范围,在200610月底必须拆除,因而大楼建设工期不得不提前了。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陈卫东同志和基建办的几名同志统一了思想认识,制定了工作计划。为确保计划完成,他每天都要检查落实完成情况,切实做到有计划、有落实。一是加大了协调力度,对各方施工队之间矛盾及时进行协调,绝不能一方施工影响另一方施工,从而解决了工种矛盾,避免了误工和重复施工。二是加班加点,利用一切可用的时间来完成任务。对于制定的计划一定按期完成,比如在装潢计划封顶工作之前,所有消防、空调、管道的隐蔽工程必须完成。他带领基建办的同志不分白天黑夜,加班加点始终坚持在工作的第一线。他常说:“舍小家,为大家,这是一个共产党员应尽的职责。”基建期间,他从来没有休息过一天,加班加点干到夜里二、三点钟也习以为常。领导和同志们看到他那因工作操劳而日渐消瘦的身体和布满血丝的双眼,劝他注意休息,他总是淡然一笑:“我已习惯了,我的身体没问题。”正是他的日夜操劳和无私奉献,为提前完成大楼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保证了法院整体办公地点的顺利搬迁。

三、抓廉政,促节约。 在基建工作中特别容易滋生腐败,这是我国产生腐败现象的重点区域。为了防止腐败,陈卫东同志经常给基建办同志说:“廉洁是一个人的政治生命,是事业成败的关键。”“绝不能大楼建起来了,人却倒下来了。”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常常加班晚了,食堂的师傅下班了,他都是自己掏钱和基建办的同志们一起吃顿便饭。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种材料他都坚持集体研究、集体比较,做到公正、公开。比如在装潢过程中,施工队对材料价格的报价,高低不一,质量也有很大的差异,他就带领基建办同志深入市场调查研究,发现木工板、装饰板价格与实际购买价悬殊较大,立即指出应按实际购买价执行,仅此一项价格为法院节省了5万余元。针对每一项材料价格,陈卫东同志都是经过调查比较后选用价廉物美的材料,没有比较价格的材料绝不使用。为什么要做到这一点,他通过一年多的基建工作,认识到想在建设中节约必须做到廉洁,只有保持廉洁,才能杜绝腐败;只有坚守廉洁,大楼建设才能降低成本和保证质量。因此,正是他那廉洁公正的品格和认真负责的精神使整个大楼建设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省了大批资金。

陈卫东同志用他的真诚、廉洁和无私奉献感动着全院每一个人,用他的坚韧、勤奋和忘我工作,为铜山法院的美好未来而默默奉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