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镇江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将引导和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价值追求,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方法,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公共道德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2009年,镇江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诚信镇江建设的意见》,把诚信镇江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两年来,镇江两级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将诚实守信理念植入社会人心。每年,全市两级法院都有计划地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并通过组织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案例评析、发放司法保护手册等,广泛宣讲法律和道德,增强全社会诚信守信的意识。2009年,为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精心挑选各种形态的典型案例,汇编成书,发放给1200多家大、中、小型企业,重点做好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规范劳动用工、防范经济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指导和服务,增强企业坚定守信意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水平。

  镇江法院不断探索新的执行机制,增强社会各界支持配合执行工作的力度,在执行过程中惩戒失信当事人,净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在会同镇江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及威慑机制的通知》,会同镇江市检察院等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基础上,镇江中院又与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银监委镇江监管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操作规范,保证了查询活动的顺利进行。

  全市法院还加强了与工商、土地、房产、银行、证券、税务等部门相关诚信信息系统的充分对接,探索推出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举措,对诉讼参与人失信行为进行有效规制。

  为引导全社会切实增强诚信意识,让失信被执行人无所遁形,镇江两级法院定期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对依法适合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进行披露,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提示公众在与其发生经济交往、社会活动时注意风险。两年来,全市法院共对227个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给予了罚款、拘留处罚,对11名被执行人或企业老板限制出境,其中8名企业老板由于出境受到限制一次性履行了义务。今年1至10月,全市法院共有9247件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或者双方和解履行而执行完毕。

  针对辖区知名大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易发、多发的状况,法院通过引导大企业诚信经营来带动文明经商、诚信经营的投资经商氛围。在镇江中院的积极倡导下,今年4月25日,镇江中院与市知识产权局等8个行政执法部门及辖区恒顺醋业等20余家知名企业共同签署了镇江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镇江共识”。

  今年以来,镇江地区文化公司起诉网吧侵权的案件频频出现。镇江中院结合案件实际,研究起草了《致我市网吧经营者的一封信》,向全市百余家网吧逐一发出,希望网吧经营者树立起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诚信、合法经营,减少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发生。

  日前,镇江中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提升“诚信镇江”品牌的实施方案》。镇江中院院长茅仲华表示:“要通过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推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真正使执法司法过程成为惩恶扬善的过程、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