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卫国:善于管理 勤于管理 精于管理是分管院长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作者:毛卫国 发布时间:2007-10-24 浏览次数:2722
在法院的司法管理体系中,审判管理是中心,抓好审判管理,就是抓住了法院工作的重心。作为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副院长,更应主动发挥分管院长的职能作用,当好一把手的参谋助手,将审判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协调,动真碰硬,强化管理,才能不断提升审判管理水平。近年来,我们东台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走在了盐城市法院乃至全省法院的前列,许多做法和经验得到上级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2005年、2006年我院被市中院连续表彰为“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在2006年的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上,我院以构建新型的综合性审判管理体系为主题作了经验介绍。在2007年的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现场会上,我就分管院长如何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做法和体会作了专题发言。
回顾几年来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情况,我深深体会到:党组成员协调一致、互相配合是搞好审判管理工作的坚实基础;培植全院干警形成人人重视审管工作,个个参与审管工作的全员自律管理意识是抓好审判管理的根本保证;牢固确立审判管理新思维新理念,坚持创新创优是提升审判管理水平的不竭动力;而善于管理、勤于管理、精于管理则是分管院长发挥管理职能必须具备的内在要求。
一、善于管理,立足一个“理”字,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审判管理的丰富内涵需要管理者励治于管理,擅长于管理。我要求自己在管理技能上见长于“善”,在管理思维上专工于“理”,练好内功,当好参谋助手。
一是夯实基础理论先导。学习掌握省高院、市中院制定的各项审判管理文件精神实质,钻研审判管理理论知识,在研习中领悟审判管理的内在规律;在研习中更新审判管理理念,寻求审判管理新路径。不但为党组将审判管理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的决策提供了厚实的理论支撑,而且为自己今后更好地开展全院性的审判管理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是围绕关键理清思路。本着当好助手、统筹谋划、纲举目张的工作思路,在构建宏观管理平台,通盘考虑全院各条线上如何协调统一开展审判管理工作上做文章。首先,抓枢纽,突出审管办的中坚地位。明确由审管办集中行使与审判事务相关的工作,主要是强化审判管理办公室的专职管理职能作用,统一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承担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业绩考核、数据指标统计分析及与审判事务相关的工作等19项职能,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其次,抓协调,下活全院审判管理一盘棋。主动征求其它党组成员对各自分管工作中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把全院各条线都协调统一在审判管理“指挥棒”下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再次,抓重点,量身定制工作计划。根据审判管理工作的经常化、长效化、规范化特点,每月听取审管办关于全院上月度工作完成情况,拟定下阶段工作计划;每季度向党组汇报审判管理的重点难点工作和专项工作完成情况,不定期到职能庭、人民法庭调研阶段性审判态势,向院党组提供信息、建议,提出对策性意见,供党组决策时参考。如针对部分庭收结案件数量悬殊的问题,提出了案件分流办法,调整了案件分配固定模式,优化了分案机制。针对质量指标相对偏少的问题,增设了执行中止率、执行终结率、立案差错率、案件质量(评查)差错率和优秀法律文书率等五项反映审判质量的指标,进一步增强案件质量。
三是见微知著理性分析。审判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提升审判质效指标,实现“公平与正义”。因此,我围绕如何提升审判质效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理性分析,通过采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达到审判管理的目的。首先,认真分析阶段性问题。每月召开指标数据通报分析例会,针对落后指标、非正常下滑指标进行剖析,着力提升低位次指标。如针对四项案件居高不下的状况,成立了四项案件调研小组,制定了压降四项案件的指导性意见和委托鉴定、拍卖流程管理规定,有效地将四项案件未结率压降在较低幅度内。其次,研究解决苗头性问题。如在报结案中应在开庭前录入的开庭信息绝大部分是事后补录;上诉信息不及时录入,绝大部分承办人到审管办办理上诉卷宗移送手续时,由审管办帮助录入的;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委会通案笔录不及时引入综合信息系统等问题,及时采取长效性的解决问题办法,组织院考核办、审管办将对承办法官的案件信息输录情况,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考核,在全院进行通报,同时依据《信息录入管理办法》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与考核和评先挂钩。再次,及时解决常规性问题。如针对案件质量检查中反复出现的书记员代签名、裁判文书校对不严、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未加盖核对无异章等瑕疵问题,明确各庭局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案件质评工作,检查每一件案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近年来,我院未出现一起实体、程序严重违法和枉法裁判的案件。
二、勤于管理,紧扣一个“严”字,坚持动真碰硬。
审判管理的常态化需要管理者“勤”,审判管理的规范化需要管理者“严”。我要求自己对重点难点工作,做到事必躬亲;对违反规定需追究责任的问题,坚决督查到底。
一是严控案件审理流程。要求审管办按照“三个同时”的规定加强审限管理,即做到每日对网上审执案件流程节点与案件填报信息是否真实一致同时核查;每月排查临近审限案件与催办督办通知同时反馈到庭到人;每月案件质量不定期评查与专项检查同时进行,确保无一件超审限和隐性超审限案件,案件结收比一直处于全市法院前列。
二是严格案件质量评查督导。由我牵头成立了案件质评小组,案件的评查范围覆盖到每位承办法官每月办结的案件。同时建立“一案一表”质评台帐,以便监察室对案件质量评查再督查。在此基础上,指导审管办细化了案件差错评定标准,有效对接案件差错评定与差错责任追究,严格做到凡错必评,有责必究。去年以来,先后三次对应承担一般差错责任的13名承办人及合议庭成员,给予了相应处理。由于监管严格到位,我院案件被发改率一直保持最低,在盐城市中院多次组织的案件质量专项检查中,评查总分均名列首位。
三是严查案件信息指标数据。我和审管办的同志在管理中共同摸索出确保案件信息、指标数据真实准确的“核查四法”,即通过结案扎口管理法、流程信息质评法、随机抽查排查法、指标数据分析法等方法,全方位、多角度核查案件信息、指标数据。对案件信息漏填、错填的人员,按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扣分;对虚报质效指标者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几年来,我院的案件信息填报和数据统计工作多次得到市中院的好评。
四是严考法官司法技能。每年初,我都要求审管办制定包括审委会对院、庭长的庭审能力进行考评的法官庭审能力考评计划。工作中,我坚持参与考核院、庭长的庭审能力并进行点评,审核评定优秀法律文书、疑难复杂案件,考核评选优秀合议庭和独任庭,评选审批“每月之星”作为月度办案标兵张榜表彰。对未按计划进行能力考核及经考核排名末位的人员,按规定通报并视情给予扣减业绩考核奖的处理。近年来,我院有7篇优秀法律文书在省高院、市中院获奖,1篇调研、3篇审判案例被《人民司法》采用,1篇审判案例被《中国审判》采用,5篇审判案例被省高院《参阅案例》采用,一名法官获盐城市十佳法官。
三、精于管理,着眼一个“新”字,谋求更好更快发展。
在既有成绩的基础上,如何将审判管理工作推向更高层次,谋求更大进步。我的做法是:在管理中求“精”,在发展上寻“新”,不断突破自我,推陈出新。
一是探索法官审判业绩考评新路径。根据质效指标量化性的特点,在考核结案数、调撤率、被发改率等关键质效指标的同时,将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疑难复杂案件作为考评主体内容,强化绩效量化的评价作用和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作用,使考评更趋科学更加有效。在此基础上,在全市法院首推法官审判业绩建档制度,一人一表,将法官审判实绩作为对干警奖惩、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这一做法得到省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人民司法》也予以推介。
二是构建传导式管理新模式。带头探索层次性、严密性、传导性的大审判管理格局,注重庭长的“管理链条”作用,制定了《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形成以部门审判管理联络员为基础、审管办为中间平台、分管领导及庭长为砥柱、法官考评委员会和审委会为龙头的多层级联动式审判管理网络,做到层层推进,环环相扣,步步到位,激发干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拓展审判管理新领域。组织审管办分析民事案件调撤率、申诉再审率、上诉率、执行案件投诉率等反映审判效果的质效指标,制定了《诉讼事务指导服务暂行规定》、《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涉诉信访投诉、法律援助、司法建议等纳入审判管理服务职能范畴,充分显现了法院审判管理围绕服务大局,增强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的生机活力和综合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