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人民调解共促和谐-记响水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作者:单文祥 发布时间:2007-10-26 浏览次数:2813
1?9月份,民商事案件调撤率70.78%,居全省法院前列;
1?9月份,向省高院零投诉,申诉申请再审率,全市法院最低;
1?9月份,民商事案件发改率只有千分之零点三,全市法院最低。
这成绩与该院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密不可分。在不久前省高院和省司法厅联合召开的全省调解工作会议上,该院被授予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市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仅一家。
在困难中求变
05年,案件同比增长11%,06年增长18%,今年1?9月份已和去年全年案件持平。案件数量不断增长,而全院审判人员只有30来名,在社会要求越来越高、省市法院审判管理力度不断加大的条件下,如何提高审判质效,是摆在响水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
不怕没有出路,就怕没思路。在05年初的一次院务会上,院长吴敦的一席话让大家豁然开朗:“法官就是医生,矛盾就是病症。但并不是所有病症都要看医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啊,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力量,只要加强指导增强业务能力,畅通联系,就能和法院形成优势互补,一定会取得相互促进的良好效果。
不久,该院和司法局就召开了联席会议,对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进行部署,随后,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也很快开班,法院、司法局联合培训工作正式进入落实阶段。该院进一步明确民一庭、三个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职责,提出明确指导数量和质量要求,并把4月份成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月。当月,该院法官走遍了全县各个乡镇以及不分村居,小范围的培训达到35场200多人次,副院长李富金等院庭长亲自给培训班授课。通过培训,激活了人民调解工作活力,增添了能量,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当年人民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0多件。
在创新中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建设步伐加快,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也遇到了一些特出问题,比如运行机制不畅、时间上难保证,等等。该院审时度势,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始终保持蓬勃生机。
针对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没有专门的机构,工作由各个部门分头进行,没有充分整合资源的问题,该院成立了“诉调对接”办公室,定人定点办公,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专门化轨道,组织化程度、运行效率和效果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让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看得见摸得着,该院在加强理论指导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以案说法力度,以21个巡回审判点为依托,通过巡回办案进行业务培训。在乡镇会议室、在村委会、在集市,都活跃着该院人民调解指导员的身影。
培植一批人民调解骨干队伍,也是该院的一大特色。2005年8月份,经过推荐、初选、考核等程序,该院从全县人民调解员当中首批聘请了31名特邀调解员。这些调解员来自机关社团、街道社区、种养协会,当中有交警、医生、工会干部、农民,是调解员中的骨干力量。此后,该院又陆续聘请了20名特邀调解员。他们参与积极性较高,工作时间上有保证,有较强的调解能力和水平。几年来,该院经特邀调解员参与处理的案件达到600多件,有效促进案结事了。《江苏法制报》头版头条报道该院的做法。
在实践中凸显作用
付出努力就会有成功。在该院和相关部门的努力下,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在化解纷争、维护稳定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发挥着更加突出的作用。
该院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方向,主动融入发展大局,通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助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纠纷。工作中,法官们正确把握发展和稳定关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人民调解员找思路、想办法,妥善化解了企业施工、产品购销多起情况复杂、矛盾激化纠纷,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得到县领导的充分肯定,被县优化办确立为全县服务发展先进典型。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些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种养积极性高涨,由此引发的设计土地承包纠纷一度时期呈多发态势。张某与村民小组签订合同,承包近百亩土地经营,合同还没履行一半,就和村民发生纠纷。一方要收回土地,一方要继续耕种。该院邀请村镇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处理,指导他们依法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用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和解方式来解决问题,起到了审判所达不到的良好效果。去年以来,该院通过人民调解组织,成功处理了6起土地承包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通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不仅促进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更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发展,案件效率高了、效果好了、上诉降了、信访少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