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日前,铜山法院连续召开进入破产程序的几家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得到广大债权人的普遍赞誉,大家纷纷表示,铜山法院推行的阳光破产令大家信服,即便破产清偿不能实现债权,我们也没有怨言。

为充分保护破产企业债权人利益,铜山法院从规范破产程序入手,大力推进阳光破产,率先提出 “破产工作必须要放到阳光底下”的口号。通过阳光公开,对破产清算和资产处置进行充分的监督和监管,杜绝腐败和不公,真心实意的服务社会。

铜山法院的破产清算工作承诺做到五公开,一是坚持中介机构选任公开。把破产清算中的审计、评估、拍卖纳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体系中来,所有的鉴定活动都由司法鉴定科随机抽取,并将结果公示,以便利益相关者监督。二是破产企业资料公开。在清算过程中,要求清算组对债权人公开破产企业除商业秘密外的全部资料,满足职工、债权人的知情权,可以随时查阅企业的有关资料、债权申报材料、审计和评估报告等。四是破产企业财产变现公开。对于破产财产,能够通过拍卖程序公开拍卖的,一律通过法院随机选定拍卖机构。五是清算费用公开。清算组定期向债权人会议、企业职工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公开清算费用,接受债权人及企业职工对清算费用开支的监督。

通过强化规范意识、责任意识,铜山法院的破产工作得到破产企业职工和债权人的理解和信任,确保了清算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图为该院破产合议庭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