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无时限 释凝解纷争
作者:张金山 发布时间:2007-11-02 浏览次数:1240
本网南通讯:日前,如东县人民法院岔河人民法庭调解一起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并已提出上诉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并已和解执行。
本县岔河镇杨某与李某相距不远,
判决后,被告出于输了面子而提出上诉,审判人员得知情况后,电话通知被告来庭再次做解释工作,不厌其烦宣传法律及有关政策,被告终于转变想法,主动与原告联系要求和解。承办法官以大局为重,以构建和睦社会为宗旨,以解决当事人纷争为出发点,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原告手捧现金激动不已,被告则以节省上万元上诉费、代理费而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