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
作者:施兆军 发布时间:2007-11-02 浏览次数:1443
本网盐城讯:日前,射阳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被告人郑友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4月,郑友文向射阳县耦耕信用社贷款5万元借给射阳县协新纺织有限公司代表人刘某用于公司经营,后被告人多次向刘某索要未果。
被告人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程序,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被其隐匿的查封资产亦已追回,故对其从轻处理。
本网盐城讯:日前,射阳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被告人郑友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4月,郑友文向射阳县耦耕信用社贷款5万元借给射阳县协新纺织有限公司代表人刘某用于公司经营,后被告人多次向刘某索要未果。
被告人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程序,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被其隐匿的查封资产亦已追回,故对其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