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近日,南通中院执行一起因网上签约受骗标的达1300余万元之巨。20035月,申请执行人某茧丝绸棉业有限公司通过被执行人浙江某中国茧丝绸市场交易结算中心和交易市场以互联网进行“合同订购交易”,成为被执行人的会员。根据被执行人的要求,申请人执行人先后汇出保证金约4000万元。2005年底,被执行人先后两次通过“金蚕网”发布调整合同订购交易保证金的通知,提高保证金的比例,相关会员必须立即成倍增加巨额保证金,否则将被强行转让合同,使已经交纳的保证金遭到重大损失。后因他人对两被执行人提起诉讼,申请执行人才了解到两被执行人隐瞒其获得该种经营所必须具有的特别许可证的真相。2006620,申请人起诉至南通中院,并提出了1300万元的财产保全申请。南通中院先后两次组织人员前往保全,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20061229,南通中院作出了民事判决,被执行人不服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于2007428515613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200791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决。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向南通中院申请执行。南通中院经过周密部署,出动25人,兵分三组,于20071024一早前往被行人所在地三家银行,扣划1300余万元款项。此案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