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法院深入分析涉区知识产权案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作者: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11-07 浏览次数:1556
为进一步健全江宁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该区创新及投资环境,江宁法院利用半年时间对2000年至2007年2月间涉该区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了阅卷分析,并通过发放问卷和走访企业的形式对全区知识产权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近年来该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知识产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知识产权意识仍然较为淡漠。主要表现在:创新意识不强,“傍名牌”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个人和企业将日常生活中诸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视为合法行为。
二是自我保护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缺乏预防机制,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缺乏抵御风险的手段和方法,有些企业虽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操作不够规范,未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救济措施不力,很多企业在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后,不懂得选择正当途径保护自己。
三是专利构成失衡,发明专利偏少。2001-2006年期间我区的专利授权量为769件,其中发明27件、实用新型412件、外观设计330件,所占比例分别为3.51%、53.58%、42.91%。在被调查的17件专利权纠纷中,实用新型类案件7件,外观设计类案件9件,发明类案件1件(实为具有知识产权因素的合同纠纷)。
四是企业知识产权来源渠道狭窄。企业中“重创新、轻引进”、“重自主研究、轻合作开发”的现象十分普遍。经调查,在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中只有27%的企业引用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产品开发方式上,55%的企业只采用自主研发的方式,30%的企业采用的是自主研发与合作开发相结合的方式,只有10%的企业选用了转化、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方式。
五是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区内企业大多没有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准备和经验不足。有些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相对完备的高新技术企业未抓住自身产品的外销性特点,忽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在企业高速发展的后面隐藏着巨大的诉讼风险。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随着我区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外向型经济模式的不断深入,知识产权问题将变得更加重要。针对目前我区知识产权发展现状,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意识。第一,强化自主创新意识,建立自主品牌。第二,强化知识产权引进意识。注重知识产权的引进,降低企业成本,缩短技术成果的转化周期,推动企业更快的发展。第三,树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意识,增加抵御风险的能力。第四,重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加强宣传和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知识产权建立和保护意识。
二是加大政府对知识产权的扶持和保护力度。第一,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细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步骤,并坚决予以贯彻落实,使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真正发挥导向作用。第二,完善宏观管理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第三,发挥江宁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合力。同时,相关执法部门应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最大程度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第四,突出知识产权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定期挑选一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备、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企业作为龙头企业,通过召开研讨会、企业联席会等形式,展示其所创造的经济价值,以点带面,推动江宁区企业整体知识产权发展水平的提高。第五,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三是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自我保护能力。第一,企业在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指导的同时,应当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适合自己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第二,建立知识产权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技术创新;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学习制度;保证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第三,学会利用合法手段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权利救济手段;要善于运用合法的手段保全证据。
四是充分发挥非政府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第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重点发挥行业协会在信息服务、业内协调、政策影响、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作用。第二,构建成熟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提高其服务质量。
五是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第一,充分履行司法审判职能,为知识产权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并通过判后释法、司法建议等措施,保护当事方权益的同时帮助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第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