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为了能要回欠款,江苏盐城一公司事先将欠条进行裁剪,自以为天衣无缝,孰料在法庭上假相被揭穿,经办人只得羞愧地撤回起诉。118,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欠款纠纷案。

被告洪小虎(化名)系盐城某制品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与原告盐城市某工厂长期存在业务关系。20041118,原告供给盐城某制品有限公司铜芯线86000,原告方经办人用复写纸书写欠条一式两份,内容为:“欠到某厂铜芯线BV1×2586000×0.49,计币肆万贰仟壹百肆拾元正。附:1、质检报告壹份,2、安全认证壹份,3、合同壹份。接收人:洪小虎  盐城某制品有限公司,2004.11.18。被告洪小虎在其中的“接收人:”处签上自己的大名。原告和盐城某制品有限公司各执一份欠条(盐城某制品有限公司执复写件)。

其后,原告多次向盐城某制品有限公司追要货款,但由于该公司经营不景气,一直无力偿还,以致到了去年濒临破产。而此间,被告洪小虎自己办起了公司,家境殷实,生活富裕。眼看向盐城某制品有限公司追款无着,原告单位在“高人”指点下,便将其所持欠条落款下方所写的“盐城某制品有限公司,2004.11.18等内容裁去,在洪小虎的签名下方重新书写了“2004.11.18,并凭此欠条起诉洪小虎,要求其支付货款。

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洪小虎激动地道出事情真相,当庭出示盐城某制品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欠条复写件,并请知情的证人出庭作证。在铁的事实面前,原告方代理人羞愧难当,不得不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