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2007年初,扬中法院被镇江市中院和江苏省高院确定为“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试点单位。面对试点工作这一契机,扬中法院针对干警队伍现状和本地区司法环境,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以营造浓厚的人文廉政氛围,促进法官和律师、法律工作者关系规范化。

扬中法院“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试点工作拉开帷幕,首先对前两年全院干警执行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的情况,召开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人员座谈会,走访人大代表、院风监督员和案件当事人,院党组对座谈和走访中了解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作了认真分析研究,决定从人与人最常见的关系登记入手,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制约或限制法官与律师、法律工作者之间不良关系的发生。对全院具有审判职称的干警与本市律师、法律工作者之间有亲属、干亲、同学、师生、朋友、战友或其他特殊关系的进行了登记备案,并在本院局域网上予以公布。

在理清问题和排出常见关系的基础上,扬中法院就法官与律师、法律工作者主客观两个方面联系比较紧密的问题,与市司法局共同分析研究,决定结合本地区司法环境和风土人情以及人际关系的特点,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法律工作者关系的实施意见》。为使制定的《实施意见》切实可行,扬中法院将起草的《实施意见》稿书面发至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同时在本院局域网上公布,广泛征求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法官的意见,最后请市委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和市委政法委审核把关。此外,扬中法院还围绕《实施意见》的核心内容,制定了“分案回避”、“禁止说情”、“跟踪调查”等七种相关制度和规定。《实施意见》、相关制度和规定出台后,及时通过本市电视台向社会公布,欢迎广大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监督。

规章制度及其实施意见是组织上对个人的客观行为作出的限制或制约,对个人而言,如何执行好规章制度及其实施意见,关键是主观认识要到位,只有将“他律”转化为“自律”,才能自觉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法官和律师、法律工作者之间关系的种种规定,核心是解决廉政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首先是要强化法官和律师、法律工作者廉政意识。对此,扬中法院利用多样载体向干警传导廉政文化,增强干警廉政意识,以提高干警廉政修养,给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以积极的影响,从而促进法官和律师、法律工作者关系规范化。主要做法有:

1、教育导廉: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主题教育,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突出时事政治、人生意义等内容,教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提高职业操守;请纪检工作的领导上廉政课,重点介绍正反典型的人和事,告诫干警珍惜岗位、珍惜荣誉、珍惜家庭,以他人为镜,自我常鸣警钟。

2、读书思廉:根据当前政治形势和干警思想状况,有计划购买廉政方面书籍发放给干警自学,要求写出个人对廉政的心得或体会。在院阅览室设立廉政书架,配备廉政书刊,干警可随时阅读,从领袖的廉政佳话和名人的清廉风采里思考自己应该如何做到廉政。

3、榜样启廉:组织干警聆听本地区法院系统先进人物报告,观看本地区党政机关先进事迹展览,开展向身边优秀法官学习,使干警学有榜样,做有标杆。通过听、看、学先进人物的廉洁事迹及其折射出的高尚品格,启发干警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永葆廉政本色。

4、活动促廉:开展“廉政征文”和“廉政演讲”比赛,促使干警对廉政内涵和外延的深刻理解与感悟,自觉做到慎独、慎微、慎初、慎终,耐得住寂寞,经得起各种诱惑。以院部门组织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让干警与家属面对面,交流在单位工作上和家庭生活中如何防范社会不廉风气的侵袭,促动干警家属当好“廉内助”,把好家门,抵制腐败,与干警共同筑牢“防腐堤坝”。

5、环境醒廉:在院围墙内显眼位子设置廉政格言警语站牌,在办公和审判楼通道里悬挂廉政内容书法作品,在干警办公桌上摆放“廉政修养座右铭”,通过设置、悬挂、摆放廉政文化不同的内容和形式,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让干警每天都能感受到廉政文化的气息,从而提醒干警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办事。

6、责任明廉:在明确全院干警履职中的廉政责任基础上,强调各级领导对分工范围廉政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院长与每个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所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每个干警向本部门写出 “廉洁承诺书”,全院上下形成廉政建设人人有责。

7、制度保廉:根据上级法院和各级纪委的廉政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执行上级廉政规定具体实施意见及本院相配套的廉政制度。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案件当事人,定期召开“院风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座谈会,通过走访和座谈制度的落实,全面了解干警执行廉政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廉政规定和制度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