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对如何提高商事案件的撤诉率开展单项工作调研
作者:张明广 发布时间:2007-11-13 浏览次数:3049
滨海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把维护新时期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为工作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举措,致力于提高案件的调解率和撤诉率,努力追求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近日,该庭组织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对如何提高商事案件撤诉率开展单项工作调研。
撤诉结案是现代民事诉讼发展的趋势,强调民事诉讼的合作性,减少民事诉讼的对抗性,在民事诉讼当事人中间提倡、贯彻诚实信用原则,代表了当今人们对民事诉讼模式的追求,已成为许多国家司法改革的目标和实践。近年来,该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始终根据商事案件的特点规律,在案件审理中立足于化解矛盾,注重分析案情,善于抓住主要矛盾,选好心理防线的突破口,努力提高工作技巧,强化释法说理,耐心、细心、诚心做好当事人的答疑说理工作,使一些矛盾激化的案件得以化解,减少了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遏制了不和谐因素,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通过对近3年来商事撤诉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滨海法院民事审判二庭进行了汇总研究,总结出化解矛盾、提高撤诉率的几点基本做法,在全院民事审判工作部门进行推广,取得很好的效果。
一是第一时间的风险告知。在初次接触商事案件当事人时,对于诉讼风险,包括诉讼中和执行中的各种风险,均应进行必要的告知使当事人对其诉讼前景有充分地认识和权衡的余地。一般而言,商事案件的当事人对于风险还是十分看重的,一旦获得准确信息,自然会很快地作出正确选择。
二是适时引导当事人进行成本核算。商人重利、重核算成本,商人皆有趋利之心,特别是在诉讼之中。法官可以引导当事人对诉讼成本进行精确的核算,如果当事人发现自己做的是一件非常得不偿失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会冷静下来,重新考虑自己的举动,滨海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通过帮助当事人核算诉讼成本,成功的促使多起商事案件的当事人撤诉,进而寻求更为有效的途径解决商事纠纷。
三是法官自身准确把握商事案件的基本事实。如果法官对案件的审理具有丰富的经验,能从庭前证据交换所获得的材料中,把握案件的基本事实,将极有可能在开庭审理之前促成当事人撤诉。对事实的充分把握是法官在促成当事人依法撤诉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前提。
五是涉身处地为当事人寻找出准确的和解基础。利益是商人的追求,有时候,相对于民事普通案件,面子思想相对较少,一旦法官为当事人寻找到新的合作基础,案件的对立双方甚至会在斗争中握手言和,再度合作。所以,在具体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官如果对不同种类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就会从案内案外不断提高对商事案件规律的认识,扩大办案效益。
六是巧妙发挥代理人的沟通协调能力。在商事案件中,诉讼代理现象已非常普遍。当事人考虑自身的实际问题可能会不太冷静,但通常诉讼代理人可以置身其外,加上他们具有广泛的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有些还可能同时具有相应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使他们在案件审理中具有一定的理性思维能力。商事案件的法官要善于多方发挥诉讼代理人的这一媒介作用,利用他们良好的沟通能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实践证明,发挥诉讼代理人的作用是实现当事人撤诉的重要工作方法。
总而言之,矛盾转化是商事案件撤诉结案的立足点,做好矛盾转化工作,必然会促进商事案件的撤诉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