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诉调对接成功调处“烂尾”工程案
作者:李红 发布时间:2007-11-14 浏览次数:1151
本网宿迁讯:近日,泗洪法院法院民二庭联合社会力量做实诉调对接工作,历时43天就将一起县委高度重视、焦点争议大、案情复杂的“烂尾”工程案成功调解,化解了当事人间的利益矛盾,有力地维护了泗洪的社会稳定。
立案后,泗洪法院从院分管领导到具体承办人员对该案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合议庭通过调查,第一时间掌握了案情:该建筑工程只施工完成了一部分,就因存在严重的建筑质量问题而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和拆除重建。其中,武校投资35万元,而李某垫资近200万元。被下达了停工通知后,李某便一走了之,丢下一摊烂尾楼,给武校造成巨大损失。武校索赔无果,便起诉到法院要求李某及其所在的建筑公司赔偿90多万元。另外,李某及其所在的建筑公司不具有相应的建筑资格与能力,对此,武校失察。
考虑到双方均有过错,且都有巨大损失,法院就将本案处理方式定位为调解,以利于化解双方矛盾,达成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第一次开庭时,双方情绪激动,相互指责,矛盾一触即发。为缓和紧张局面,在简单召集双方交换意见后,承办法官们冒着雨带着原、被告到争议的工地进行现场勘察、拍照,当再次回到法庭时,双方情绪已经稍微稳定,承办人抓住时机,引导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武校坚持要对有关费用进行鉴定,并要求对相关损失进行评估,先期调解工作未能及时奏效。在移交鉴定、评估的过程中,泗洪法院了解到大多中介机构不能同时搞两项工作,且鉴定拆迁费用的前提要鉴定已建工程的安全系数是否达到非拆不可的程度,三项鉴定还要分项鉴定,费用约达20万元,历时预计一年左右。为不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合议庭决定近期再次开庭以期庭上调解。为做好调解工作,泗洪法院组织法官查阅了相关书籍,专门约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本案所涉专业数据进行解读,还特别邀请工程监理部门、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建设工程预算师及法院有质量监理经验的老庭长参加第二次开庭后的调解工作。通过多方力量的能力协作,当事人双方终于认识到各自的不足,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