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利用存折调包手段骗取存款现象应引起重视
作者:盛茂 杜兴淼 发布时间:2007-11-15 浏览次数:1458
近日,连云港市两级法院接连受理了数起银行储蓄合同纠纷案件,这几起案件均是由案外刑事犯罪嫌疑人利用存折调包的手段骗取受害人的存款所引起的。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储户的安全意识以及银行在保证储户存款安全方面亟待加强,犯罪嫌疑人的诈骗手段应当引起储户和银行的警惕。
一、案件审理中发现问题的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一般多选择个体工商户,以大量购货为诱饵,“验资”以证明业户供货能力为由,骗使经营业主到银行开立存折,趁机将存折调包,待业户将“验资”用的资金存入被调包的存折后,犯罪嫌疑人便将钱取走。如东海法院审理的夏某诉某银行东海支行一案,原告夏某从事面粉业务,某人自称可以为夏某提供高利润业务,为方便结算要夏某在银行开设一个帐户,此前该客户已经利用以“夏某”为姓名的假身份证在中国银行也开设了一个以夏某为户名的账户,后该客户以查看夏某银行存折的名义将存折调包,使夏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13万元存入了假“夏某”的账户上。当日,该账户上的13万元被人以同账户的银行卡取走。夏某因此起诉银行,称由于其办理业务时对客户身份审核不严而导致他人以假身份证办理业务致使自己的财产受损。银行则抗辩称其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存在违规,是夏某自己未尽到妥善保管存折的义务,导致存折被调包,自己将存款存入他人账户,损失应由夏某自己承担。一、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银行对客户的身份证件只负有进行形式审查的责任,对其真伪无法辨别,夏某的损失是由于其自身对存折保管不善导致,与银行无关,因此驳回夏某的诉求。另外几起案件与夏某案基本一致,也是银行储户或者邮政储蓄储户被人以提供开展业务的保证金为由骗取开设账户,被调包存折后将钱误存入他人的账户中而受损。如连云区法院受理的另外一起陶某诉某商业银行案中,原告陶某是从事木材经销的个体户,一自称严某的客户,要购买陶某的木材,要求陶某在商业银行开设账户并存入4万元以证明其履约能力,陶某开设账户后将其存折交给严某查看,严某借机调包,在陶某将4万元存入严某调换过的存折后,存款被取走,严某以银行存在过错为由要求银行承担责任。另外一起新浦区法院受理的案件案情与上述案件基本一致,只是被告是邮政储蓄机构。
二、问题产生原因
上述几起案件均涉及到在储蓄业务中客户与银行各自的注意义务问题。从客户角度讲,客户应当对自己账户的安全承担一定的注意义务,上述几个案件中被欺诈的客户的安全意识不够,在加上突然出现的大额业务可能带来的高额利润诱惑,更加降低了对陌生人的警惕性,从而为犯罪分子成功实施掉包计增加了可能性。从银行的角度而言,目前部分银行办理的卡折一体业务是此类案件的关键所在。所谓卡折一体业务,就是,一卡一折共同支配同一账户的资金。犯罪嫌疑人就是提前办理了这样的一卡一折。客户将钱存入经调包的存折后,犯罪嫌疑人便利用提前办好的那张与被调包存折同一账户的银行卡将钱取走。银行目前开办的此项业务确实方便了客户,但是一旦被犯罪分子恶意利用,便成为他们实施掉包计的犯罪工具,同时银行在客户办理新开帐户时对客户的身份审查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审查,就目前银行的技术条件来看,要求银行对开设帐户的客户的身份实施实质审查是不可能的,这也为犯罪分子利用伪造的身份证件开设帐户创造了条件。
三、问题解决对策
从以上三起案件的基本情况看,储户和银行应当加强其各自的注意义务以减少或避免损失。第一,从储户的角度,应当提高警惕,对于天上掉馅饼似的大额业务要多加小心,提防被骗;同时在存入大额款项的时候要注意比对核实是否是自己的帐户。第二,从银行的角度,作为一个金融服务机构,应该把维护储户的存款安全作为自己的一个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教育,对于已经发生的多起“调包”案件应当从银行制度上的缺陷进行反思,一卡一折容易造成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储户持有存折或者银行卡的情况下将款项提取,储蓄类型相同的存折(或者银行卡)除持有人姓名和帐号不同外,其他外部特征完全相同,而一般人对于多达十几甚至二十几位的帐号数字不会有特别的区别意识,导致同名情况下存折或者银行卡被他人调包时存款人无法发现。第三,从保护存款人安全的技术角度,可以考虑取消现有的一卡一折,或者在存折或银行卡上增加特殊(个性化)的标识便于储户识别。如更改现有存折(或者银行卡)有难度,则可以在交付存折(银行卡)时对客户作出特别的提示,尤其是在此类掉包案件频频发生的时段,应当在银行大厅进行采取张贴告示或者口头提醒的方式对储户进行善意的提示,防止类似案件发生。第四,发挥好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已经建成联网核查系统功能。银行机构在办理银行账户业务以及以银行账户为基础的支付结算、信贷等业务时,可以通过该系统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从而方便、快捷地验证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的真实性。为了能够避免上述类似的纠纷发生以及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完善银行机构基础管理制度,降低经营风险,各商业银行机构应充分发挥该联网核查系统的重要作用,真正把企图以虚假身份证开户的不法分子堵截在银行体系之外,更好的保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