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受理首例博客名誉权案
作者:徐冬红 陶春兰 发布时间:2007-11-20 浏览次数:1126
原告认为,从被告网址上发布的文章,不仅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而且给原告在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对原告在家庭、单位和社会上都产生了难以抹灭的影响。因此,具状将被告告上了法庭。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告认为,从被告网址上发布的文章,不仅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而且给原告在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对原告在家庭、单位和社会上都产生了难以抹灭的影响。因此,具状将被告告上了法庭。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