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守护者-东台法院和谐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纪实
作者:唐闻声 发布时间:2007-11-20 浏览次数:2948
类似的感谢信和当面感谢,在东台法院早已不再鲜见,一封封感谢信,一面面锦旗,一张张笑脸,生动地诠释了东台法院践行以司法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理念。今年来信来访率、投诉率下降50%和46%。2004年以来,连续三年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被表彰为2002?2006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高效快捷 让和谐温暖每个当事人
今麦郎公司系全国知名企业,拥有近3万名职工。因与东台市吉利公司不当得利一案,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案件处理不及时、不公正是当事人最大的“心病”,东台法院严格审限管理和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和防止拖案、错案的发生。有的案件当天受理,当天处理,当天结案。审理周期逐年下降,今年已降至19.8天。
便民利民 让和谐贯穿每个程序
今年腊月29日,唐洋法庭接到了91岁钟老太的诉状,5个子女不肯赡养,老人无法过春节。虽然家家户户都忙着张罗春节,法庭同志仍冒着大雪,来到老人坑头。将几个被告一起叫来,又请来邻居、亲友、镇村民调人员,晓之心情理,告之以法律。几个被告被法官的认真和执着所感动,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家人重新坐到了一起,并争着将老人接到家中过新年。老人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诉讼到法院的案件都是矛盾或纠纷引起,每个案件如能都归于和谐,则社会则会趋于和谐。东台法院将“和谐”理念贯穿于法院案件处理过程始终,出台《服务和谐社会实施意见》。推行上门立案、假日立案、预约立案,并试行立案前调解。坚持巡回审判就地开庭,照顾年老体衰、不便诉讼的当事人,扩大、延伸办案效果,做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全院巡回审判率达到50.11%。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每个人民法庭设置温馨调解室,联动社会各界共同调解,各类案件调撤率达67.3%。南沈灶镇有王姓兄弟,因宅基地纠纷,18年互不往来。诉讼到法院后,经法官调解,兄弟俩握手言和。镇村干部感憾道:“还是法官会做工作,他们闹了18年,我们协调了18年,都没成功。现在终于好了”。在执行过程中仍注重和解结案,最大化地避免“一代官司三代仇”。
案结事了,让和谐渗透每个案件
案件处理中,针对当事人确无履行、支付能力的情况,东台法院专门出台《司法救助和执行救助实施办法》,每年设立专项资金10万元,帮助确需司法救助和执行救助的当事人,保证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