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1116,江宁法院妥善执结董某等97人与南京谷里某企业劳动争议案,董某等职工一次性获得工资款22万余元。

董某等97人原系被执行人南京谷里某企业职工,因企业经营不善,自今年初开始拖欠工人工资不付,后停产歇业。97名工人因无法索要工资,多次到街道集访,并于今年7月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不予受理后,97名工人当月13日向江宁法院起诉,法院于当日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南京谷里某企业于2007730日前支付董某等97人工资款227645.65元。9月,董等人向江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发现,由于南京谷里某企业外欠大批债务,涉及多起经济纠纷,所负债务较大,实质已资不抵债。目前仅有的财产是部分破旧的机械设备以及来料加工的衣料。

鉴于案件涉及人员多,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处理不当容易引发集访的实际情况,江宁法院执行人员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多次与谷里街道及被执行人的负责人联系,在谷里街道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责令被执行人变卖了机械, 并督促部分加工单位支付了加工费,终于筹到了22万余元。目前,受江宁法院委托,97名职工顺利从谷里街道拿到了工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