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关法院启动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
作者: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11-29 浏览次数:3730
随着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拉开序幕,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即将展开。为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关于“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决定,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要求,下关法院党组经慎重研究,决定面向辖区所有单位、街道、社区开展广泛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一是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制定并出台《2007年度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意见》。以积极吸收社会各阶层人员,体现人民陪审员来源广泛性为指导思想,确定采取公民申请与单位、基层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二是主动征询本届20名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对本届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工作进行全面统计和考核,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通报。在此基础上征询每一位在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包括是否愿意连任、日常工作条件是否允许等,对于热爱陪审工作、热心社会工作,业绩突出,愿意连任且工作条件允许的,优先予以留任。
三是参照人大代表选举的做法,在全区范围内各选区张贴《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载明选任名额、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程序及自荐、推荐的期限,鼓励符合条件的公民积极参与。
四是会同区司法分局对自荐和推荐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进行相应的调查了解。确定名单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也是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思想的重要举措。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参加法院的审判活动,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对促进公正司法和公民知法、守法、护法意识的进一步提高都将起到推动作用。因此,应当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使选任的陪审员能够代表人民,能够切实履行职责,以人民的意志实际参与到依法治国的实践当中。
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展开后,在辖区内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1、具备“三有”条件(有热情、有时间、有精力)的公民踊跃来院报名或电话咨询。年轻的有20多岁的大学毕业生,年龄大的有70多岁、精神矍铄的退休老干部。甚至家住外区、因偶然看到公告的市民也积极报名。
2、下关法院充分利用各种活动积极宣传,得到广泛响应。在下关区劳模座谈会上,身为省级劳动模范的许小真院长向参会劳模介绍了该院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做法,十多位在职或退休的劳模要求报名参与。在该院组织召开的“经济纠纷预防中心”会员单位座谈会上,10多位公司老总、股东均表示积极支持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