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受理首例博客名誉权案
作者:徐冬红 发布时间:2007-11-30 浏览次数:1418
原告认为,从被告网址上发布的文章,不仅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而且给原告在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对原告在家庭、单位和社会上都产生了难以抹灭的负面影响。因此,具状将被告告上了法庭。
全国首例博客名誉权案为2006年8月沈阳诉张明侵犯名誉权案,因网络而生的侵权案,时下常见诸各种媒介,但博客名誉权案在东台市人民法院尚属首例。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告认为,从被告网址上发布的文章,不仅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而且给原告在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对原告在家庭、单位和社会上都产生了难以抹灭的负面影响。因此,具状将被告告上了法庭。
全国首例博客名誉权案为2006年8月沈阳诉张明侵犯名誉权案,因网络而生的侵权案,时下常见诸各种媒介,但博客名誉权案在东台市人民法院尚属首例。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