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日,铜山县法院审结一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铜山县房村镇的张某、张小某二人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铜山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是残疾人,与张小某是同胞兄弟,因张小某的妻子与李某存有不正当关系,且其妻被李某带走后一直未归,二人遂对李某怀恨在心,多次上门找李某“算账”。2007120日上午7许,张某向张小某提出要去报复李某,张小某表示同意。二人遂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二塑料桶粪便强行闯入李某家中,当时李某尚未起床,张小某即用铁舀舀起粪便泼向李某,将李某盖的被子、头上、身上及屋内泼洒的都是粪便。同时,张某又将李某家中的锅、盆等物全部砸烂,随后二人离去。在张某、张小某走后,李某因无法忍受此辱,服毒自杀。

案发后,二人赔偿李某丧葬费4000元。

本案中张某、张小某共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侮辱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法院考虑到张某、张小某无犯罪前科,平时表现良好,能够当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且李某将张小某妻子带跑,具有一定过错。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