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女子千里追讨抚养费
作者:董正远 黄勇 发布时间:2007-12-03 浏览次数:1396
本网盐城讯:一段逝去的情感,一个负心出走的丈夫,一个患病受苦的妻子,一段他乡漫长的追讨路,许多热心帮助的人们
昨天,来自湖北宜昌的
一段感情
因为工作的原因,李鹃常年在外地,使得自己的婚姻大事也一拖再拖,直到30岁还没有动静。1999年,30岁的李鹃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结识了江苏人刘金德,两人相见甚欢。交谈中,李鹃了解到,刘金德不久前到宜昌做生意,因投资不当血本无归,连房租也交不起。善良的李鹃就想帮一把眼前这个男人。
很快,刘金德就把钱还给了李鹃。还钱之后,两人的联系多了起来,吃饭、逛街,感情迅速升温,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李鹃拿出自己的多年积蓄买了套商品房,刘金德搬了过去住到了一起。
到民政部门领结婚证书时,李鹃这才发现,眼前这个男人竟然离过两次婚,有个孩子,还是乙肝患者。刘金德对自己到底隐瞒了多少,自己对他到底又了解多少,李鹃一时陷入痛苦中。在刘金德的再三解释下,几经犹豫,李鹃还是下了决心和刘金德领了结婚证。
婚后不久,李鹃发现自己怀孕了,怕生下不健康的孩子,她想打掉孩子。但刘金德再三劝说,说不管怎样,他都要好好培养这个孩子。听了这些话,李鹃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两份文书
李鹃生孩子的时候,刘金德说要回老家赚到钱再回来,这一去就是大半年。回来时,刘金德说运气不好又没赚到钱。刘金德一直在李鹃耳边嘀咕要东山再起,要为今后培养女儿打基础。但刘金德没有一分钱,李鹃觉得作为妻子应该帮助他。她向做工程的弟弟提出,找一些装修的活给丈夫做。没人,李鹃就帮助找人;没钱,李鹃就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赊欠了一万多元的材料。
工程装修结束,刘金德带着装修赚到的近三万元去了江苏老家。走的时侯,连赊欠的材料费都没有给。此后,再无消息。2003年,李鹃向法院起诉离婚。一份调解协议书结束了一段几年的感情。协议书中,女儿给了李鹃,刘金德承诺付给女儿抚养费每月220元。
2006年7月,李鹃被查出患上了乳腺癌中期,经济一落千丈,跟女儿靠拿低保过生活。离婚后,当初承诺给付抚养费的刘金德一分钱也没有出。今年7月,李鹃将前夫刘金德告上法庭,要求将孩子的抚养费提高到每月400元。由于刘金德拒不到庭,大丰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令刘金德给付抚养费用。前有调解协议,后有法院判决书,但是刘金德始终不露面,致使两份文书如一纸空文。
千里追讨
今年8月,李鹃带着女儿来到大丰,向前夫刘金德讨要孩子的抚养费。在大丰,举目无亲的母女得到了道远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的援助。但刘金德避而不见,李鹃身上的几百元很快花光了。万般无奈之时,她打听到刘金德有一辆汽车,便到大丰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查询。民警陈锦德得知了母女的情况后,十分同情,给他们安排了吃住,并给他们买了返程车票,母女俩才返回宜昌。
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李鹃又来到大丰,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刘金德仍下落不明。法院经过多方寻找线索,查封了刘金德的轿车。承办法官曾智泉、朱桂兰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刘金德的父母以及同学、朋友等,终于找到了刘金德,将其司法拘留。经过承办法官以案释法、耐心疏导,从构建和谐社会角度谈到人与人之间的和睦,才有大家的稳定与和谐;又从父女之情和良心,法律和道德对其进行教育,通过承办法官多次的引导说服教育下,在道德和良心的谴责下,在真情感染下,在法律的威严下,刘金德的家人履行了两份法律文书的标的,合计人民币13698元的抚养费。
而此时的刘金德已经第四次结婚。对于自己这段痛苦的经历,李鹃唏嘘不已。她说,一个弱女子远赴他乡追讨,自己实在不抱希望了。但在大丰,多位好心人的帮助,尤其是大丰法院的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没有地方保护主义,尽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使她终于如愿追讨回了女儿的抚养费。许多人还安慰她,让她重新树起生活的信心。所有这些都让她感动不已,毕竟这个世界上还有温暖还有关爱。(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