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耘:铿锵玫瑰别样红
作者:王驹 卢静 发布时间:2016-03-02 浏览次数:2226
她是远近闻名的办案能手、优秀法官,她是全县“十佳创业创新女性”,她是全市法制宣传先进个人。在她和宝应法院女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该院“艳阳天女法官维权团” 为1600多人举办各类法制讲座、培训30多场,参与各类法制宣传活动、法律咨询50多次,并被授予省级“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称号。
她秉公执法,捍卫公平正义
20余年的法官生涯,潘志耘经历了不同的审判岗位,审理案件近千件。无论是大案小案、难案易案,她总是自觉坚持“四心一快”,即“耐心倾听诉求,诚心释疑解惑,细心开庭听证,真心维护当事人权益,快速处理和解决问题”。
担任立案庭庭长时,潘志耘曾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宝应某玻璃制品公司的负责人弃企逃债,尚未领到工资的工人纷纷聚集起来欲哄抢企业设备。与此同时,该公司的债权人某工艺礼品公司也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下午5点,当事人到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接到材料后,潘志耘带领立案干警立即对申请保全材料进行审查、立案,并迅速制作保全裁定书。
晚上7点,潘志耘等人带着卷宗材料赶往该公司。在车上,她紧锣密鼓地进行分工:一路干警配合地方政府安抚工人情绪、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一路干警对公司财产逐一清点和登记。由于当天下着暴雨,且现场的照明设备无法使用,潘志耘带领干警打开警车的前照灯,借着微弱的光亮、撑着雨伞,在车间大门上张贴民事裁定书、查封令、封条并清点财产。
晚上10点,该公司近百万元的财物全部被清点完毕,工人也全部被疏散。尽管制服被淋湿了,鞋子里也灌满了雨水,冷风吹在身上令人瑟瑟发抖,但是想到一场哄抢企业财产的纠纷隐患被及时排除,潘志耘终于松了一口气。
她热心宣传,传播法律知识
2013年11月,宝应法院立足审判岗位,发挥职能优势,成立了“艳阳天女法官维权团”。潘志耘既是维权团成员,更是维权团的“领头羊”。在她和同事的努力下,维权团先后开辟了法律讲堂和法律咨询热线,使普法工作成为了维权团的一项常规工作。
在工作实践中,潘志耘发现,不同的群体对普法宣传有不同的需求,例如妇女同胞可能更加需要具体的例案式的帮助,而青少年特别是学生群体可能更加需要宏观的法律知识的普及,而且,不同的群体内部也有不同的特点。于是,她和同事反复谈论,“对症下药”,采取了不同的普法举措:
在妇女维权方面,针对妇联干部,她们开设法制培训课程,帮助提升其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针对社区妇女群众,她们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着力提高其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针对案件当事人,她们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为其答疑解惑。
在青少年维权方面,在省重点中学宝应中学等学校,她们开展法制报告会、举办法制讲座、演示模拟法庭;在县聋哑学校,她们组织聋哑学生旁听审理聋哑人犯罪案件;在中等技术职业专科学校,她们担任法制班主任定班挂钩、开通法律咨询热线电话、法官信箱。
她无私关爱,守护弱势群体
在处理案件的同时,潘志耘发现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亟需女法官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女童吴某就是其中之一。从小失去母亲的吴某一直跟随外公外婆生活,家庭的原因使她性格内向,内心孤独。在一次走访中,潘志耘了解到了这一情况,母亲的本能让她时刻牵挂着这个孩子。从那以后,潘志耘经常和吴某谈心交流,每年的“六一”儿童节还带着书籍和学习用品去看望吴某。
同样,画川中学宏志班的学生也总让潘志耘牵挂不已。这个班级的孩子均来自于贫困家庭,他们学习认真,成绩优异。一年冬天,潘志耘和同事们去看望这些孩子时,无意中发现不少孩子的手都冻的通红,细问之下才得知孩子们长期住校,即便是寒冬腊月,即便是难以清洗的棉衣,都要依靠自己动手去洗。看到这群十三四岁的孩子洗衣服时吃力的样子,潘志耘和同事们当场决定捐款为孩子购买洗衣机。随后,崭新的洗衣机被送到了宿舍楼里。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潘志耘始终扎根在基层女法官这一平凡岗位上,潘志耘始终坚持着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用她的满腔热忱,在荷乡土地上播撒着爱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