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与省妇联联合开展首届“江苏优秀女法官”评选活动,经过民主推荐、资格审查、评委评审等程序,从预选的28人中选出10名“江苏优秀女法官”。她们中有调解能手,温情化解纠纷,也不乏“妇汉子”,果敢执法。她们始终不忘初心,坚持法治理念,传递法律温度。让我们去感受她们的风采。  

李阳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做一个正直的人,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

  我从小长在农村,父母是勤劳朴实的农民,他们经常对我讲:“做人要本分,要多为别人着想。”朴实的一句话却成了我处事做人的准则,二十年默默坚守父母对我的教诲,踏实本分办好每一起案件。

  1994年,从学校一毕业我就进入了法院工作,在书记员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年,我一边向老法官学习办案经验,一边提升自己的学历层次与业务能力。那些年,爱人在部队,儿子年幼,自己身体不好,但我还是克服了这些困难,通过了司法考试,走上审判岗位。“善良之心,就是最好的法律”,在办案过程中,我坚持在尊重事实与法律的基础上,多换位思考,多做服判息诉工作,努力让每一起判决都能让双方当事人信服。正因此,我审结的21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申请再审,无一当事人上访,并做到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评查,也无愧于良心。

  俞水娟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

  不忘职业初心 执念法治理想

  2007年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我以笔试第一的成绩考入苏州中院。“确保当事人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公正判决”,是我的工作目标。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更高要求,我以“白+黑”、“5+2”工作模式忘我工作,结案数连续多年在庭内名列第一。我所审结的936件案件以及担任审判长的16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信访投诉。当事人写来感谢信称我为“人民的好法官”,说“你让公正的阳光重新回到我们的生活中”,这是对我最高的褒奖。

  我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荣立三等功二次,并被评为2015年度苏州市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先进个人;撰写的案例获得第八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一等奖,撰写的调研文章分别被评为省民法学和省商法学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周 溧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我的至高荣誉,就是收获了人民的信赖

  我每天忙于接待吵架的夫妻、不和的邻居,经常为了送达蹲点守候,为了保全星夜奔波,解决的不过是些家长里短的小案件。我也曾迷惘,可一位老法官却对我说:“你眼里不起眼的小案件可能改变别人的一生。办好一个案件不算什么,最难能可贵的是一辈子这样坚持下去。”,我在基层法院工作了13年,年均结案300多件,办案数量始终保持全庭第一。

  我发出了全国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推动我国反家暴立法作出贡献。我在街道设立“家事纠纷化解站”,利用业余时间调处社区家事纠纷。我先后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无锡市“巾帼建功标兵”、“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无锡市“劳动模范”、江苏省“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高淑琴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认真做事,简单做人

  13年的法院工作经历,我培养了廉洁的司法品格、娴熟的审判技能、踏实的工作作风、较强的调研能力,工作也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先后被评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先进个人、常州市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2009年9月起被最高法院选派到伦敦大学学习一年。我重视矛盾的实质性化解,特别是审理行政案件中,考虑案件的社会效果,主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法官,是一种世俗但绝不庸俗的职业,是一种崇高但是做起来却要求极高的职业。这份职业看似平凡、平淡甚至平庸,偶尔还夹带着误解、非议甚至攻击。但是,我仍然选择坚持、选择恪守,选择安分守已。对于案件,我从来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怠慢,因为公平正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更因为法官决人婚姻,分人钱财,夺人自由,甚至取人性命。时刻不忘做事公道,做人正派。把容易的事情件件做好,就是不容易;把简单的事情件件落实,就是不简单;把平凡的事情件件干得漂亮,就是不平凡。

  

王小莉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

  踏实做人、用心做事,做最好的自己

  从小我就有一个“法官梦”,母亲生我时发生的一次医疗事故造成了我右手永远的缺陷,但这并不足以阻止我追逐梦想的脚步。多年的民事审判生涯让我也总结了一些办案心得:在各类审判工作中,民事审判可谓家长里短、琐琐碎碎,同一类型案件千差万别、错综复杂,当事人形形色色、各具特点,因此身为一名民事法官,就需要比其他法官具备更多的耐心与爱心,要更加注重各类办案细节,有时一次真诚贴心的沟通、一名严谨适度的表达往往会胜过千言万语!

  工作之余,所撰写的论文和案例多次在省级学术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奖。2013年我参加了最高院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内地法官普通法法学硕士培训课程,在香港、美国、韩国等地学习交流,并以优异成绩毕业,获得香港城市大学普通法法学硕士学位。我还积极参加残疾人普法维权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多次被评为“泰州市自强模范”、“泰州市勤学达人”和“江苏省自强模范”。

  

严 洁 如东县人民法院洋口港人民法庭庭长

  不仅要追求公平正义,还要让司法的温情感化人心!

  近五年,我一共办结案件1171件,其中最多的一年办结414件。我始终牢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宗旨,为群众办实事。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我庭在辖区各个乡镇均设立巡回审判点,坚持定期开展巡回审理。为帮助在国外、外地打工的当事人减少诉讼成本,我灵活地采用QQ视频、微信等新型通讯方式调解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工作之余,我热心公益,组织我院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长期帮扶残障学生。我还担任了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的调解员,义务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指导,有效化解了一批诉讼外婚姻家庭纠纷。我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获得省高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南通市“十佳审判长”等多个荣誉称号,而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来自群众的认可,他们信任的目光、开心的笑脸、感激的语言让我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没有白费,为了这份信任、这份感动,我将继续坚守在基层法院的审判岗位上,为司法事业奉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朱莉青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够经得起事实、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有人说法官是清贫的,也有人法官是艰辛的,而我却会笑着说:“拥有法官光环,我生而有幸”。二十二年前我怀揣着梦想考入政法院校,毕业后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录用,十六年的刑事工作经历,造就了我沉稳、干练的性格。我既有惩恶扬善的侠义心肠,又有同情弱者的悲悯情怀。多年来,我一直工作在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阵地,面对职务犯罪案件背后复杂的社会关系网,我严格遵守职业纪律,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从拒腐防变的政治高度夯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

  我有幸从事一份自己衷心热爱的职业,带着这份激情,我在工作中迎难而上、勇挑重担,成功审结了涉案金额近8亿元的非法集资案、国企改制过程中的贪污、挪用系列案以及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多起有影响的疑难复杂要案。我先后被评为 “盐城市十佳女法官”、“盐城市知名法官”,“全省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

  

姚月梅 盱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对老百姓冷漠就当不好法官

  2013年,我在民一庭当庭长,全庭6人有5名女法官。我提出了“我美、我能、我骄傲!”的女法官团队口号,在全院上下形成了浓烈的争先创优氛围。

  为了让身患重病长年卧床的离婚案件女当事人的生活能有所依靠,我苦口婆心反复做工作,使生活并不宽裕的男方自愿举债补偿了女方6万元生活费用;为了唤起全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心,我签发了全国首张关注留守儿童的《督促令》,成为2014年全省法院系统唯一入选江苏省“依法治省十佳案件”的案例;为了帮助126位农民工讨要工资,我多次到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建设局协调,不厌其烦地做开发商的工作,终于化解了这一容易激化的矛盾。去年调任执行局长后,我带领大家攻坚克难,被最高院表彰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衡永红 邳州市人民法院议堂人民法庭副庭长

  被群众认可是最大的价值

  我不管是作为法警还是执行员、审判员,都乐于冲在第一线,从没有因为自己是一个女同志而退让,同事们都称我“女汉子”。长期以来,我白天开庭,晚上加班写文书,常年无休, 5年来审结2500余件,并审理了大量的疑难复杂案件。曾作为全院唯一的女执行员,每天奔波在外,任劳任怨。

  主持议堂人民法庭工作之后,我带领执行团队,每周开展一次“黎明行动”,凌晨3点出发经常持续到深夜,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我积极参加“党员妈妈”的活动、为贫困孤儿送去爱心,被邳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二届“最美邳州人”的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邳州市优秀共产党员”、“徐州市法院调解能手”等,还被徐州市委、市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

  

张 娅 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

  成为一名法官,我感到荣耀与自豪!

  我1999年大学毕业后,满怀对法官职业的向往,从一名懵懂的大学生成为一名人民法官。十七年来,我始终坚守在民事审判第一线,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000余件,连续数年名列全院榜首。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我不放松对法学理论的学习和审判经验的总结。撰写了全省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当前经济形势下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审判经验》等多个业务指导性文件,五篇论文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省法院《审判研究》(外刊)及其他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四篇案例入选省法院公报。参与制定的《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得到了中央、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重要批示。

  我先后五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六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二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文明法官,三次被授予嘉奖。2007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15年荣立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