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去年审结近12万件离婚案 超三成纠纷因婚外恋引发
作者:顾敏 发布时间:2016-03-10 浏览次数:2044
7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妇女联合会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全省法院审结婚姻家庭一审案件近12万件,同比上升2.69%,其中约31%离婚案件由“婚外恋”引发。
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李亚林介绍,近年来我省婚姻家庭案件平均每年在10万件以上,在传统民事案件中仅次于民间借贷案件,位列第二。婚姻家庭案件标的额逐年上升,去年全省婚姻家庭案件标的额达42.20亿元,同比上升8.7%。除了传统的存款、房产、汽车、家电等有形财产之外,因知识产权、股权、债券、保险、网络财产权益等引发的争议也越来越多。除传统的离婚财产纠纷外,要求确认亲子关系、子女姓名纠纷、因“婚外恋”引发的情债纠纷、因未成年人监护引发的纠纷等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去年徐州铜山法院审结全国首例民政部门申请撤销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案件,被载入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
法院在审理中还发现一些新情况、新变化。如“闪婚闪离”现象有增多趋势,约占全部离婚案件总数的14%。因“婚外恋”导致夫妻离婚的比例越来越高。据不完全统计,因“第三者”插足引发的离婚案约占全部离婚案件的31%。此外,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离婚案件比例上升。法院分析发现,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与农村配偶长期分居生活,缺乏沟通交流,在城市出现“临时夫妻”等现象,引发离婚增多。随着城镇化建设等征地拆迁项目的实施,因拆迁补偿款问题引发农村离婚率呈现上升趋势。
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康莉介绍,近年来家庭纠纷、家庭暴力是妇女投诉的首要问题,婚姻家庭权益类投诉一直保持在妇女投诉总数的70%左右。我省早在2010年开始探索尝试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工作,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无锡崇安法院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试点单位,成立“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合议庭”,发出全国首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扬州高邮法院对一例违反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当事人果断采取拘留措施,此为我省首例、全国第二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被拘留案。依据新法规定,家暴受害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目前我省法院已相继打通相关立案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