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省高级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我省婚姻家庭案件高位运行,平均每年在10万件以上,在传统民事案件中仅次于民间借贷案件。2015年全省法院分别新收和审结婚姻家庭一审案件121090件和118915件,同比分别上升3.99%和2.69%。面对婚姻家庭案件数量高位运行带来的压力和挑战,江苏各级法院加大案件审判力度,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婚姻家庭案件结收案比始终保持较高比例,2015年结收案比达98.20%。

  据统计,婚姻家庭案件的标的额正逐年上升,2015年全省婚姻家庭案件标的额达42.20亿元,同比上升8.7%,比2011年上升78.47%。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拥有的财产类型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除了传统的存款、房产、汽车、家电等有形财产之外,因知识产权、股权、债券、保险、“出嫁女、入赘男”的承包经营权、网络财产权益等引发的争议也越来越多。

  从审结的离婚案件看,江苏各级法院审结的离婚案件在成因上呈现一些新情况、新变化,例如“闪婚闪离”纠纷比例较高,约占全部离婚案件总数的14%;因“婚外恋”导致夫妻离婚的比例越来越高,占全部离婚案件的31%;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离婚案件比例上升;“80后、90后”多为独生子女,离婚往往涉及两个家族的利益,使得案件处理难度加大;因拆迁引发农村离婚率上升。

  记者了解到,江苏法院在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注重将家事案件与普通民事财产型案件进行区分,避免用审理财产案件的审判理念指导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并大胆探索适应婚姻家庭案件审判自身特点的专门化审理机制,妥善化解家庭矛盾和冲突,提升纠纷解决效果。据悉,江苏法院在家事审判方式上先行先试,成立家事审判庭或合议庭。目前全省共设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庭52家,其中中院7家,基层法院45家,组建家事审判合议庭88个,形成了较为稳定并不断壮大的家事审判专业化审判队伍。徐州贾汪法院探索成立了首家家事审判庭,打造了家事审判的“贾汪样本”,被最高法院以情况反映形式向全国法院转发。南京秦淮法院、无锡北塘法院和常州钟楼法院成立了老年法庭或老年人案件合议庭,专门选取有一定社会阅历、亲和力强的法官审理涉老案件。最高法院已确定今年在全国法院推行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江苏法院将积极参与改革试点,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打造家事审判的江苏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