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4日下午,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桩“民告官”案,坐在被告席上的是海安县县长顾国标。这是自2004年以来,继章树山、单晓鸣、陆卫东后,海安县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的第四任县长。

  14时20分,距离庭审开始还有10分钟。受邀旁听庭审的省人大代表梁永熙早早地来到了第六法庭等候,她对记者说:“县长出庭应诉是我们海安的光荣传统,这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原告、对法庭和对法律的尊重,我给县长点赞!”

  14时30分,旁听席已经座无虚席;被告席两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理人正襟危坐;原告席却“虚位以待”。

  14时45分,原告席依然空无一人。

  这是一起履行查处违法行为法定职责的案件。2015年3月30日,孙某向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某公司销售的云南白药玛咖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后因迟迟未决,孙某向海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举报事项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限期履行职责。海安县人民政府经审查,作出驳回复议申请的复议决定。2016年1月18日,孙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为违法并撤销被告海安县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

  “尽管今天原告没有来,关于这个案子,我还是要说两句。关于行政复议案件中的争议焦点问题,县政府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已经尽到案件审查的审慎义务,并在复议决定中予以论证说明,希望原告能够准确理解,也恳请法院核查明查……”法庭上,顾国标诚恳地说。

  合议庭休庭评议后当庭裁定,原告孙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

  顾国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作为海安县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是我的义务,而且本案涉及食品安全、关乎民生,政府责无旁贷。”

  据介绍,海安自2007年以来已连续10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426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先后出庭应诉,近三年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达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