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成立于2013年12月,是海安法院最“年轻”的法庭。法庭应对城区法庭新定位、矛盾纠纷新形势,依托对辖区发案情况熟、法律业务精、基层联系紧等天然优势,务实创新,助推基层和谐。法庭多次获评院先进集体,庭长丁培培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

  立足新定位 实施新举措

  海安县城某社区张老太年过八旬无退休金收入,三个子女却因祖房拆迁利益分配问题产生隔阂,相互推卸赡养老人义务。杨云霞法官承办案件后,邀请社区楼道长崔世和共同深入楼道调查了解,摸清案件基本情况。召集张老太和三个子女到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调解,并邀请社区内13个楼道长参与旁听。崔世和从亲情、人情角度出发,劝告子女换位思考,赡养老人不能预设前提,拆迁利益分配争议不应成为赡养障碍。经过多方调解,最终三子女与张老太达成了赡养协议。旁听者纷纷肯定法庭走进基层开展审判活动的举措。

  高新区法庭系海安法院两个城区法庭之一,下辖8个街道。2015年4月,法庭在院“片区法官”工作的基础上,推出“送法到社区、到楼道”的新思路,在街道建“高新区法庭志愿服务站”,由法官与街道、社区干部、楼道长共建覆盖主城区的司法服务平台。借助志愿服务站平台,高新区法庭加大送法到社区、到楼道力度。对城区发生的婚姻家庭、“三养”、相邻权纠纷等案件,除不适宜现场庭审的以外,一律实行调查、调解、开庭进社区、进楼道。向熟悉情况的楼道长调查、探寻纠纷根源,积极利用社区或物业管理办公室就地调处,邀请社区干部、楼道长共同参与。不仅能够传授法律知识、调解方法,也可以巧借众人智慧促进矛盾化解。将当地电视台拍摄的典型案例刻录成光盘免费向街道赠送,供街道、社区培训楼道长时使用。向楼道长发送法官联系卡,告知联系电话,对自主调解的纠纷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协助调解。

  今年以来,高新区法庭深入社区、楼道调查、调解、巡回开庭、协助调解、举办法律讲座213次,化解各类矛盾79件,获得基层普遍好评。

  记者感言:从辖区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措施送法入社区、入楼道,不仅把多发、常见问题纠纷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乃至未萌之前,而且有效减少社会管理成本,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真正落到实处。

  应对新形势 深化新作为

  因怀疑妻子戴某与异性有不正当关系,30多年来孙某夫妻一直龃龉不断,近期更发展到拔刀相向,随时有民转刑的危险。当地公安民警、司法所干部、村干部成为孙家矛盾调解的常客,但夫妻关系长期得不到根本改善。海安镇司法所所长吉祖祥情急之下,想到高新区法庭刚选派到司法所的调解指导员丁培培,便邀请她共同前往调解。丁培培在了解纠纷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与吉祖祥数次前往案发地做工作,从不同角度阐述利害关系,七旬老夫妻最终握手言和。这是法庭向司法所选派人民调解指导员以来,成功化解的又一典型纠纷。

  2015年7月,海安法院牵头,与县司法局、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联合调研,出台《关于在人民法庭、司法所开展“庭所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高新区法庭积极响应,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居民间矛盾多发、难调、易激化、易升级等矛盾纠纷新形势,第一时间选派优秀法官担当人民调解指导员,进一步将“庭所共建”活动细化为四项具操作性、可考评的工作机制,确保指导员发挥效能。调解能力提升机制,要求指导员每月到包干区指导不少于一次,通过举办培训班、点评调解文书、现场指导、邀请旁听案件审理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指导;矛盾纠纷研判机制,由司法所将人民调解组织二次调解未果、矛盾激烈、成讼事态明显的纠纷及时与指导员沟通,指导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必要时现场指导、参与调解,找寻矛盾纠纷化解的突破口;司法确认跟进机制,对司法调解机构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如当事人申请法庭司法确认,由指导员及时审查,依法及时确认效力;工作考评激励机制,将选派指导员和支持指导员化解矛盾作为共建工作的核心内容,纳入各自年度工作综合考评体系之中,对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予以表彰。

  据悉,高新区法庭相继挑选9名业务骨干,作为人民调解指导员向辖区司法所派送。活动开展以来,共指导、参与调解纠纷160余件。

  记者感言:指导员对诉前调解案件进行分类指导,提前告知老百姓诉讼风险,使其对诉讼结果有合理预期。职能互补、相互配合的协调机制平台,提升了法院与基层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的处置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直面新要求 用好新平台

  “尊敬的各位人民陪审员:高新区法庭于2016年3月18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钱某(原告)状告五子女(被告)赡养纠纷一案,主审法官为杨云霞,敬请各位到庭参审。”这是高新区法庭通过手机群发平台发送至每一个人民陪审员和听审员、邀请其参与庭审的一条短信。

  司法的根基在群众,高新区法庭积极推进陪审方式改革,依托人民陪审员、听审员,让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庭审活动。将符合条件的案件庭审信息通过手机群发平台进行群发,并在海安法院网予以公开,赋予陪审员、听审员庭前了解案情、申请参加合议庭或旁听庭审的权利。由人民陪审员自主选择想要参审的案件,与各业务庭联系,并由各庭室根据回复情况,调配、选定个案陪审员。此举发挥了陪审员个体优势,解决了兴趣与案件不相对应的问题,提高了陪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了陪审效果。高新区法庭曾通过该平台,一案引来18名听审员,基本破解陪审“召集难”问题,夯实陪审员参与庭审、行使权力的基础。

  记者感言:直面人民陪审制度改革新要求,维护、利用好电子新平台,增强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全力推进司法透明、民主、公开,值得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