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金湖法院积极开展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建设。

  根据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实际和两便原则,以宝应湖人民法庭为中心,分别在前锋镇、金北镇、塔集镇等乡镇设立5个巡回审判点,实现了辖区范围全覆盖的巡回审判网络。同时,为保证巡回审判的规范性和长效性,从中心法庭在巡回审判点受理案件、开庭审理案件、送达法律文书等方面入手开展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回审判长效工作机制。

  为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在巡回审判点选取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诉讼指导及法律咨询,提示当事人诉讼风险和成本,帮助当事人诉讼。在遇到不能解答的法律问题,及时与法庭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法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联系点解答群众实际诉求。

  人民法庭在审理案件时,坚持调解在先,在联络员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官依法就地公开开庭审理,并把判(调)前释明、判(调)后答疑工作贯彻在办案全过程,耐心、细致为群众答疑解惑,辨法析理。形成法庭、巡回审判点、联络员“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通过公开审理案件,开展以案说法教育,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审判效果。

  进一步推进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法官们用最快捷、最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办案方式,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既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及时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又使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辖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