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 司法公开的渠道拓展和技术升级
作者:戴 琼 朱 帅 袁 波 发布时间:2011-11-28 浏览次数:1113
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以“阳光司法”为目标,全流程彰显公开、多渠道保证公开、信息化推动公开,努力让社会公众“看得见公正”、“感受到高效”,赢得了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钟楼法院以实质性公开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人民群众全面构建'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济渠道,大大提升了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司法公信力。”常州中级法院院长姜洪鲁给予高度评价。
全流程
彰显公开促公正
“法院公开处理我的信访诉求,不仅揭开了法院在我心中的神秘面纱,更提高了法官在我心中的形象。今后,我一定更多地理解、支持法院工作。”今年9月20日,钟楼法院举行涉法涉诉案件听证会,连续数年上访不断的赵某对法院透明的举措表示认可。
赵某的违章建筑被判决拆除,其上诉、申诉请求均被驳回。然而,赵某却认为行政机关的依法拆除行为属滥用职权,多次起诉区政府,要求赔偿损失100余万元。多年来,赵某数次赴省进京上访,区领导多次做他的工作,都没效果。为全力化解进京访,钟楼法院副院长岳卫东主持召开听证会,规划、公安、城管等部门参与,共同对赵某的问题和诉求进行释疑。
“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的关键。人民法院应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努力让社会公众特别是当事人了解判决的依据和法官的辛劳,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法院是具有深厚的司法情怀、对人民真正负责任的。”钟楼法院院长夏伟忠表示。
--立案公开,便民利民。该院设立“门诊式”诉讼服务中心,突出“服务、分流、解纷”三大功能,设置立案、休息、等候、便民、调解、服务六大区域,全面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滚动播放“诉讼须知”等视频,提供案件查询等设施,公示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收费标准等内容,让当事人方便地参与诉讼活动。搭建诉前纠纷化解平台,全省率先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被誉为“钟楼模式”全国推广。
--审判公开,文明高效。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规则,保障公众的参与权。让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有证举在法庭”,不断提高当庭宣判率。运用法理、事理、情理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好判后答疑。精心制作裁判文书,强化文书的说理性,展示诉讼的民主性,让当事人输赢都明明白白。
--执行公开,强化监督。出台规定,将执行异议审查职能从执行部门“剥离”,设立专门的执行异议审查庭,强化分权制约和监督。公开执行的依据、程序和过程,邀请当事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并升级执行信息数据库和查询模块,及时告知执行中的重大进展。
--听证公开,良性互动。健全听证规范,公开听证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对涉及当事人或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如非诉行政执行、执行异议、申请再审、信访疑难案件等,严格按规定实行公开听证,视情邀请行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人员等参与。
多渠道
保证公开促公信
“今天的参观,我有'四感':感谢法院给我们学习考察的机会;感受到法院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和细致周到的服务作风;感动于法官们的敬业和专业;感想是社区自身也要为化解矛盾纠纷而努力。”今年6月16日,社区干部陈雁在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后激动地说。
此次活动,是常州中院会同钟楼法院联合举办的,无讼社区共建单位--机械一村的30多名干部群众应邀参加。常州中院办公室主任宋文良和审监庭庭长王文俊变身“导游”--成了耐心细致的解说员。在诉讼服务中心,宋文良生动地与医院门诊部作起比较:小毛病在门诊可以治愈,简易纠纷在诉讼服务中心也可以直接解决,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就是“门诊大楼”,这儿不仅有“挂号”,还有“专家坐诊”,能够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
据钟楼法院副院长张伟明介绍,该院去年以来已先后8次组织开放日活动,每次设定不同的主题,先后邀请了240多名社会各界代表前来参观。
“人民法院应充分关注司法的社会评价,多维度拓展民意沟通渠道,健全群众评价、监督机制,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夏伟忠表示。
--搭建代表委员监督平台。该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主动回应社会对司法民主、司法公开的新期待。在法庭内专设代表委员旁听席位,去年以来邀请代表委员旁听评议庭审315人次、参加信访接待29人次。还定期走访代表委员36人次,主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搭建陪审员监督平台。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并挂牌办公,健全人民陪审员阅卷、案件合议、培训等制度,赋予解释权、调查权、庭审教育权等,保障人民陪审员充分履行职能。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比例,还适度向涉诉信访、判后答疑等关口延伸,强化人民群众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去年以来,该院30名人民陪审员先后参与审理案件2374件,参审率100%,被授予“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开展律师评价法官活动,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建立案件反馈意见簿,对投诉举报100%受理、100%核查、100%答复。重视网络环境下司法与民意的沟通,建立网络舆评员制度,及时研判涉法舆情,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有质疑早回应、早消除。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利用在《常州日报》、《常州晚报》设立的“每周法庭”“每周一案”专栏,发布重要动态、典型案例。夏伟忠走进电视台“政风热线”栏目,面对面解答市民的法律疑问。邀请媒体旁听庭审活动,对一些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借助媒体和社会力量推动解决。
信息化
推动公开促公允
“法官放弃休息时间,不分昼夜地组织网络调解,最终打开了我们的心结,让我们重归于好。感谢法官热情、高效、秉公办案!今年8月15日,王女士与丈夫一致表示。
原来,王女士与丈夫性格不合,常因家庭琐事争吵,王女士因此而时常遭到殴打,她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民一庭庭长孙永明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情绪比较激动,认为采取传统方式当面调解,容易激化矛盾,于是决定借助网络,采取QQ聊天的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共同回忆起过去的美好生活,倾诉各自的委屈难处,也慢慢理解了对方。
这是钟楼法院运用信息技术办案、让当事人不出家门就解决纠纷的一个成功范例。谈起信息化建设的成绩,该院副院长蒋杏新如数家珍:设立门户网站,建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信访接待、网上判后答疑、办案进度查询和裁判文书上网等措施;建立网上法庭,与交巡警支队联合举行交通事故远程视频调解;建立科技法庭,实现法庭审理的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依托信息技术客观记载、全面公开庭审活动;建立庭审资料电子数据库,设立电子诉讼档案查阅服务平台,公示举报电子邮箱;开通网络博客,公告涉法信息,与网友互动交流。今年以来,已网上立案15件,网上公布裁判文书582件,还利用互联网视频、微博图文、局域网视频调解案件37件,方便、有效地满足了群众的司法需求。
“网络特别是微博时代的到来,使信息的流转进入更精、更快、更广的时代。我们运用科技手段搭建方便快捷的公开平台,有两个初衷:对自身来讲,可以实现审判监督由事后向事中甚至事前的转变;对社会来讲,可以强化公众对裁判活动和法官言行的监督,让公平在彻底的透明中实现。”夏伟忠表示。
为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该院还不断提升审判的数字化水平。在一起保险合同纠纷中,原、被告均在钟楼辖区,第三人远在天宁辖区,交通不便。今年11月17日,民二庭庭长华昕组织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审理该案,位于异地的当事人清晰地看着对方的图像、听着对方的声音,秩序井然地进行陈述、辩论。庭审后,原、被告和第三人都不由地感叹:“法院办案技术先进,便民工作细致,充分体现了公开、为民的精神。”
“钟楼法院执行局正式开通微博啦,请大家多多关注。我们将会及时公布'老赖'信息,促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也会更新相关法律知识,竭诚为大家畅通执行之路。”今年11月9日,该院为巩固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在新浪网开通微博,执行局局长王文忠发出了第一条信息。今后,该院将以新浪微博为平台,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和典型案例,倾听网民的意见建议,借助社会力量破解执行难题,努力营造诚信的社会氛围。
境界无最高 手段无极限
王笑一 朱帅 贺晓梅
访谈对象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院长 夏伟忠
民主周刊:近年来,钟楼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开展得富有成效。请介绍一下,为何大力推行司法公开?
夏伟忠: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群众对司法的需求越来越高,不仅追求实体公正,更追求程序公正,使司法公开成为新时期人民法院不容回避的重要任务。而且,当前法院自我评价与社会公众评价之间的反差越来越大,究其原因,司法公开不够是重要方面,人民群众不了解法院,自然也就难以信任司法。多年来的实践让我们党组一班人深深地感到,要在审判执行领域开创新局面,赢得群众的信任是关键,而司法公开是缩短法院与群众距离的最佳途径,是让社会了解法院、理解法院、支持法院的最好方法。事实证明,只有将审执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实现实质性的司法公开,才能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而为法院的建设、改革和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民主周刊:钟楼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有哪些主要特色?
夏伟忠:一是范围更全面。把司法公开措施落实到司法活动的各个领域和每个环节,逐步从向当事人公开转变为向社会公开,从部分公开转变为全面公开,公开的重点也逐步从判后提前到判中。
二是过程更规范。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拓宽司法公开的渠道,引导公众与法院理性互动。明确每一个公开事项的内容、方式、时限等要求,保证有章可循。设立平台,梳理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意见建议,健全表彰、问责机制。
三是方式更便利。改善物质条件,创新方式方法,构建全方位、多元化、实时性的司法公开平台。以网络为桥梁,把法院与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让司法在公开的大道上快步前行。
民主周刊: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
夏伟忠:一是优化了审判质效。加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保证程序上的合法性、实体上的公正性。审判质效指标呈现持续、良好的发展态势,连续四年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名。
二是促进了司法公正。法官直面公众,言行举止都在社会监督之下,程序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不断优化,近年来无一违法违纪现象。
三是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把便民利民举措落在实处,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节约群众的诉讼成本。区委区政府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组织群众对辖区行政、司法机关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显示:法院连续多年位居全区前列,群众满意率始终在90%以上。
四是树立了司法权威。司法活动公开、透明、规范,当事人的权益被充分尊重,没有发生有负面影响的事件。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法院的廉洁高效,对法官的信任感进一步增强。
民主周刊:今后如何进一步开展好这项工作,您有何打算?
夏伟忠:成绩属于过去,公开、为民是始终不变的主旋律。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将把司法公开作为改革的阶段性重点内容,以构建“便利、有效、低成本”司法救济渠道为目标,自我加压、狠抓落实;把社情民意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以当事人乐于接受的方式满足其司法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参与度;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循序落实一些重大公开项目,推广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强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用信息化建设诠释司法公开大业,努力打造司法为民的亮丽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