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国土资源资产流失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作者:顾万文 张明广 发布时间:2007-12-12 浏览次数:1365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城市房地产业发展势头非常迅猛,但同时也出现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现象,国土、房地产管理部门必须提高认识,真正意义上做到依法管理好土地,依法管理维护城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只有这样才能既保障城市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良好促进城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也确保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不至于这部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一、原因分析
(一)体制的变化,是导致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
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化为市场经济过程中,社会的好多元素也在不停地转变,如属国有资产,现转化为私有财产,土地由原来的工业用途,现变为其他用途,更为严重的是随意处置财产,变相的非法转让土地,从而使国有土地得不到有偿使用,实质上就是国有资金在大量流失!
(二)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比较典型就是原为工业用房,现为商业用房、住宅用房等,所用土地得不到即时有力监管。
(三)变相利用国有土地。在地方上表现比较突出的是各地富有特色的所谓联建房。
(四)行政执法机关配合失衡。有关行政机关仅基本做到了各司其职,未能做到横向密切配合。
二、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宣传、监管力度。
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依法行政,查找案源,即时处理,对面上的现象应大力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彻底清查国有土地使用情况,针对查出的问题,采取一定的措施,做好进一步提高监管力度。
(二)强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
对过去变相利用土地的行为,也就是对具有滨海特色的“联建房”利用土地的行为,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采取补救措施。让国有土地有偿使用。
(三)加强机关执法过程中的配合。
国土管理部门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密切配合,严格参照《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在本县行政区域内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法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用权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或在一个场所统一受理房地产交易登记申请,也就是办理房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两证的机关应合二为一或合组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