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在国外 法官指点解纠纷
作者:张金山 发布时间:2007-12-14 浏览次数:1171
本网南通讯:近日,如东法院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李某因在日本打工,却在法庭指导下顺利与被告王某离了婚。
李某与王某于1998年初经人介绍相识,同年结婚登记, 1999年3月生一子,婚后一度夫妻感情尚可,近几年来双方为琐事经常发生矛盾。2006年李某一气之下到日本一公司打工,此后双方关系更加疏远。今年10月,李某从日本打电话到如东县人民法院,咨询如何办理离婚手续,顾虑从日本回国既花了路费又怕离不了婚,法院工作人员询问王某电话号码后,当即给王某联系,得知王某同意离婚后,又电话告知李某,指导他到当地中国大使馆办理书面离婚方案及委托代理人手续,由大使馆见证后寄给代理人,再由国内代理人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李某按法院指导由代理人起诉后,承办法官通知被告王某到庭应诉,被告同意原告的离婚方案后,很快办理了离婚手续, 这一起跨国离婚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当事人双方对此均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