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校园伤害案件审理实践的若干思考
作者:郭栋 发布时间:2007-12-21 浏览次数:1475
校园伤害案件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而引发的案件。近年来,校园伤害案件时有发生,并成上升趋势,这类型的案件,家长普遍都会因自己疼爱的子女受到伤害而情绪激动,受伤害学生的亲属也会因亲情关系参与其中,从而导致校园案件具有群体性和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在处理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针对学校的群体事件发生,产生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因此,审理好校园伤害案件,既可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可以促进社会稳定,为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审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第一、举证责任问题
按照审理校园伤害案件中对学校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的举证应由哪一方承担就成为关键。按照民诉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受害人应对学校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是,由于我国在校学生多为中、小学生,他们均未成年,受其年龄、智力状况的影响,在与学校这个组织性较强的单位相比,处于略势。如果该校园伤害案件是因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导致未成年学生受到伤害,对于未成年学生来说,其在校学习期间,接受学校的教育、管理、保护,已经脱离了父母的监护,在出现损害事实上让未成年人监护人承担举证责任,寻找发生在学生在校期间受伤害的证据,来证明学校有疏于管理的过错,显然是不现实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有举证的便利,对其也是不公平的。
第二、责任划分难问题
在校园伤害案件审理过程中,当学校对学生履行教育、管理、保护职责过程中,因自身有明显过错,导致在校学生的受到伤害并产生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对确定学校承担何种责任时,适用过错原则,此类案件在审判实践中没有争议。但是当学校与学生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时,如何适用法律,存在较大分歧。是按照民通意见第157条规定,学校只承担对受害学生补偿义务,还是按照民通第132条,依据公平责任原则由学校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一直存在较大分歧。
第三、执行难问题
在校园伤害案件中,如果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在执行程序中经常出现“执行难”的问题。这与学校的性质密不可分,按照《教育法》规定,学校有公办和民办之分,但绝大多数学校属于公办学校,是由国家财政拨款,它不以赢利为目的,属于公益机构。若直接对学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一,没有明确可供执行的财产,其二,若对法人代表实施强制措施,势必会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育秩序,就会引发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执行人员在面对学校不主动履行判决并且又不能对学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就会陷入左右为难的尴尬地步。
二、建议与对策
第一、案件审理中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相应增加学校举证责任
校园伤害事故通常属于一般侵权事件,并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但是,在该类案件中,确实存在学生家长和学校之间举证能力悬殊,学生家长举证困难的情况。因为伤害事件发生在相对封闭的校园内,目击证人往往只有同学
第二、案件审理中应根据学校的性质确定责任大小
第一、要适当区分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虽然根据《教育法》的规定,民办学校也是国家鼓励的办学方式,且同样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在实践中,民办学校相对与公办学校而言,往往收费较高,其给予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承诺也更多。因此,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高收费的民办学校应该负有更严格的管理和保护义务。第二、涉及寄宿制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校园伤害案件审理时,应注意寄宿制学校和民办学校在管理模式、收费以及与未成年人监护人就入学问题的约定存在很大的差异,对涉及寄宿制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校园伤害案件,不能简单的定为侵权之诉,寄宿制学校的学生不仅在上课期间学校要对其进行管理和保护,而且在下课以后的在校生活期间,学校也要尽到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因此在案件审理中,应适当予以区分。
第三、注重对校园伤害案件的预防
校园伤害案件,在不同程度上与学校的管理、履行管理责任和对学生的保护义务有着联系。因此,要想预防校园伤害案件的发生,必须从源头上入手,只有学校真正作到对学生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才能有效预防校园伤害案件的发生。建议学校第一、首先应从行政管理上入手,应认真履行管理、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学校应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安全管理、治安保卫、教学安全、物品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并将制度落实到人,认真履行自己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和保护义务。特别要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端正教育思想,增强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选择正确的教育方法。同时也有必要在教师、家长和学校间宣传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第二、在向学生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学校和学生家长要强化安全意识,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特别是学校应设置法制教育课,让学生懂得什么是不良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后果是什么,提高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 第三、引导教师增强工作责任感。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要不断完善学校设施,为学生提供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老师要恪尽职责,关心、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