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2月17日在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姜洪鲁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关心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探索转型发展新路径,深入构建“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济渠道,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科学发展服务。

  一、执法办案,融入大局,提升服务保障效能

  全市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8515件,审结55034件,有效服务常州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依法惩治预防犯罪,巩固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刑事证据规则,深入推行量刑规范化模式,共审结刑事案件4357件,同比增长15%。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打毒品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的侵财犯罪,共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以上、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049人,重刑适用率15.3%。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等,依法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非监禁刑的1676人,占生效判决总人数的24.4%。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7538件,提审、听证率20.2%,比率超过省院规定标准一倍,教育服刑人员1800多人次。健全“判、学、研”联动机制,全省首创缓刑少年维权帮教QQ群,与团委、学校、妇联、高等院校等单位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新格局,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下降趋势。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衔接配合,邀请旁听开庭,宣传典型案例,举办法制讲座,预防违法犯罪发生。

  二是有效调处民商纠纷,巩固诚信有序的发展环境。妥善协调利益关系,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9334件,同比减少9.7%。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把握当事人的感情共融点和利益平衡点,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民商事案件的比例达56%。推行法医类案件集中委托、集中鉴定,先后86次集中委托鉴定案件1065件,主要做法在全省法院推广。依托少年审判“天宁模式”的综合优势,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积极构建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民事审判机制。在科技部门的协助下,优选并聘请本地高校的12名专家,建立科学技术咨询制度,协助解决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遇到的难题。在市委领导、上级法院指导和各级政府配合支持下,依法、慎重、稳妥地审理铁本等四公司破产清算案,共处理破产债权42.49亿元,1074户普通债权人依法获清偿的比例达20.58%,安置职工3192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扎实化解行政争议,巩固协调和睦的法治环境。认真履行行政审查职责,共审结行政案件632件,同比减少4%。依法支持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审查非诉行政案件681件,裁定准予执行634件。诉前介入、诉中依法协调,一审案件原告主动撤回诉讼的186件,撤诉率51.2%。化解拆迁矛盾,有力保障中吴大道改扩建、老城区改造等工程建设。推动在行政机关设立调解组织,建立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的联动机制。推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一审案件出庭应诉的126件,出庭率48.7%。引入协调、调解机制,妥善化解国家赔偿争议8件。

  四是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巩固有法必依的执法环境。全面推行立案、审判、执行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机制,全流程兼顾执行,缓解执行难题,全年申请执行案件数同比下降20.6%。强化执行工作,执结案件12781件,同比减少21.2%,执结标的额19.96亿元,其中自动履行及和解6884件,占53.9%。继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列入清案范围的7064件执行积案全部清理完毕,到位标的额3.9亿元。市中院执行救助62人99.6万元,帮助经济确有困难的人员走出生活、医疗困境。深化长效机制建设,执行信访投诉率全省最低。

  二、整合资源,打造亮点,提升矛盾化解效能

  全市法院在资源配置上打破传统,在程序选择上求变创新,抓住诉前预防、诉中调处、诉后疏导三个环节,扎实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

  一是诉调对接,合理分流维民权。为增强矛盾纠纷化解的质效,市中院提出“依靠政治优势、利用社会资源,诉前分流化解30%以上涉诉矛盾纠纷”的年度任务。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主动走访乡镇、街道等单位,推动在全市建立社会大调解机制。设立调解工作室19个,广泛聘请调解员,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调解员网络。打破常规审判模式,启用诉调对接机制,诉前成功化解了一批群体性矛盾纠纷。全市基层法院全年共诉前分流民商事纠纷14977件,调解成功14303件,调解成功率95.5%,诉前化解纠纷数占涉诉民商事纠纷总数的37%,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调解速裁,便利有效顺民意。为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全面推广溧阳法院工作经验,提出“采取立案调解、简易审理、速裁方式,'门诊'解决40%以上民商事案件”的年度任务。法院受理案件后,先繁简分流,以较少的资源快速解决大量的简易民商事纠纷;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坚持案结、事了、人和,一审做“实”,二审做“精”,再审做“了”,争取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全市基层法院全年共立案调解、速裁结案14348件,占民商事收案总数的46.3%。市中院在全省率先推行二审立案前调解工作,共成功调解案件95件,调解成功率100%。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并把窗口延伸到所有人民法庭,全年共收转诉讼材料5714份,查询案件7307件次,约见法官9585人次,诉讼指导10566人次,法律咨询9697人次,判后答疑1386人次。全省率先启用综合性司法惠民诉讼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立案、网上答疑、网上调解、网上公开裁判文书等,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案件25件,方便、快捷地解决群众纠纷。开通12368司法热线,为社会公众提供案件咨询服务。

  三是类案突破,创新模式惠民生。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三类多发案件为突破口,探索建立类案化解机制。在武进区交巡警大队设立全省首家常驻式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共建联调机制,至年底共审结案件614件,调撤率从原来的30%增加至80%,上诉率由原来的50%下降到11%,平均审理周期缩减三分之二,取得了法院、公安、保险、当事人“四赢”的良好效果,此做法已在全市法院推广。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常驻式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建立调解、仲裁、诉讼一体化解纷机制,还与市妇联联合出台实施意见,聘请46名妇联干部参与调解婚姻家庭案件,为面广量大的矛盾纠纷创出新的解决模式。

  四是信访化解,条线负责解民难。认真落实减少涉诉信访、促进案结事了的26条工作意见,深入推广戚区法院三十年无进京上访的经验做法,狠抓源头治理,实行属性管辖,组织条线化解,创出法院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新模式;2008年以来裁判生效案件进京上访的仅2件,去年纳入集中化解范围的614件涉诉信访案件息诉率100%,主要做法在全省法院推广。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把208件涉诉信访案件纳入评查范围,有效化解184件,化解率88.5%。联合检察机关集中化解申诉矛盾,共审结申诉复查案件392件,同比减少5.8%;市中院民商事再审案件调撤率48.2%,指标全省最高。

  三、拓展职能,调控秩序,提升管理创新效能

  全市法院增强社会责任,延伸司法职能,积极调控社会秩序,有效平衡各方利益,努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在服务经济转型上求深化。深入开展前瞻性研究,有效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全力促进市委市政府六十项重点工程(工作)顺利开展。适应调结构促转型的需要,妥善处理在加强宏观调控、扩大消费需求和优化投资结构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纠纷,努力预防、化解重大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难题。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地,深化知识产权三审合一试点工作,维护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定人、定责、定期到企业走访,以司法服务引导企业、以司法建议规范企业、以司法措施保护企业,多渠道打造“无诉、无访、无刑事案件”的企业。

  二是在开展和谐共建上求深化。全面开展与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的和谐共建活动,有效预防、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市法院新收案件数首次下降,比例达9.7%。武进法院依靠党委领导,把和谐乡镇共建活动置于全区工作大局中加以推进,使新收案件数同比下降24.5%。钟楼法院完善派驻法官制度,选派28名法官到辖区各街道提供服务,就地化解纠纷750件。金坛法院尝试建立“驻村法官工作室”,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新北法院从5月份开始在罗溪镇同心同德社区开展“无讼社区”的创建试点,该社区6至12月份诉至法院的案件只有3件,发案率仅占新北区平均值的2.1%。

  三是在促进依法行政上求深化。深入基层,全面调研诉前社会层面、诉中审判执行环节、诉后遗留矛盾的主要类型和存在问题等,撰写完成《关于当前常州社会涉诉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报告》,受到市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高度重视。结合审判实践,撰写完成《关于城市房屋拆迁及土地收储工作的报告》,推动市有关部门强化措施,缓解拆迁矛盾。编发审判蓝皮书、态势分析报告、行政审判年报,发出司法建议257份,推动社会管理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四是在推行巡回审判上求深化。完善巡回审判机制,开展审判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让老百姓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全市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巡回审判点144个,使审判活动延伸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全市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案件4057件,巡回审判率39.6%,调解结案率75%。市中院和新北法院在省运会组委会设立巡回审判点,建立涉省运会案件绿色通道,为省运会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四、以人为本,夯实根基,提升科学发展效能

  全市法院加强队伍的理念、能力、廉洁和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一是更新理念,增强能力。结合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法院转变理念、机制、方法和作风,并围绕影响科学发展的问题进行专题探索,进一步明确思路,提升工作质效。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悉心学习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的精神,培养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探索法官教育新模式,培训干警1180人次,培养心理咨询师,与南京师范大学合作打造“规范司法行为高端研修班”,成立青年法官研究会。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倡导有品位的生活习惯,不断提升法官职业的社会形象。

  二是刚性制约,塑造公信。开展“公正廉洁司法”主题教育活动,落实《廉政准则》、《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在全市法院审判执行部门配备60名廉政监察员,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引导干警倍加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工作岗位和幸福家庭。在全国地级市率先推行“单向退出机制”,实行职业回避,要求全市法院院、庭长以及审判执行岗位的法官,凡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从事律师、法律服务或司法鉴定职业的,其中一方必须从现职业退出。至年底,全市法院已有18人包括8名院、庭长单向退出,其中市中院、钟楼法院已全部退出,受到了最高法院的肯定。

  三是强化措施,打牢基础。加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中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完成对金坛法院、天宁法院的司法巡查工作。加大司法改革的推进力度,围绕优化职权配置等5个方面,组织完成53个改革项目。市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加强司法民主,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8805件,同比增长25.2%,努力让审判工作更加符合民意。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基础建设、人才引进等问题。委托律师协会组织全市700多名律师开展评价法院和法官活动,深入查找存在的不足。全市法院全部设立开放日,先后28次邀请群众1429人次参观法院,走近法官,提出改进意见。在媒体上公布全市法院院长信箱,设立院长接待日,了解当事人对诉讼的感受,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四是优化环境,营造氛围。加强新形势下的法院党建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实行定向结对联络,邀请代表委员746人次旁听评议77件案件庭审,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40次658人次参加。精心办理3件省、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100%。加大宣传力度,被中央、省、市电视台录用节目61档,报刊发表文章387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里法院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这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关心,离不开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帮助。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多发类案的源头预防与综合治理任务较重,矛盾纠纷化解的渠道和力度不能有效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涉诉信访案件的终结机制不健全,串访、闹访难以遏制,群访缠访多发,压力与日俱增;审判骨干队伍不稳,心理压力大,司法资源的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真诚地希望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法院,帮助我们更好地加强、改进工作。

  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克难求进,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带动法院建设、改革与发展,继续构建“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济渠道,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改善民生权益,保障公共安全,努力为常州开创“十二五”科学发展新局面创造和谐稳定、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能动司法建设,在主动服务大局上彰显新的水平

  按照市委“加快转型升级年”、“社会管理创新年”活动的总体部署,深化内涵,创新举措,不断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制定服务常州“十二五”规划的保障意见,整合全市法院资源,打造服务经济转型、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的亮点。深入调研“一核八园”建设中的司法保障问题,设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助推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崛起。培育专利、商标品牌,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维护创业人才合法权益,有效服务创新型城区建设。促进内需,保障商贸、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提速,维护消费法律关系,特别注重防范金融风险。积极适应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的形势,调动一切资源提高调解协调的成功率,慎重组织强制拆迁。依法制裁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审理污染损害赔偿案件,探索环保公益诉讼模式,建立运用司法手段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的长效机制,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找准支持高产、高质、高效农业的切入点,整合乡土资源办好农民身边事,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建立与部队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审判机关文明创建活动,为文明城市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二、加强为民司法建设,在化解矛盾纠纷上谋求新的突破

  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社区、走近百姓,依靠群众、用群众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在与群众的感情沟通中做活司法为民文章。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增强发现、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效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矛盾纠纷的水平。充分依靠政治优势,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全面对接行政机关、社会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推动构建有效解纷、运作规范、管理有序、群众欢迎的社会“免疫”新机制,就近、就地、自主地消解矛盾纠纷。在类案化解上选准突破点,探索土地流转、物业管理等近期集中出现纠纷的诉前化解办法,邀请律师、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化解纠纷,强化调解工作室的效能。将优质审判资源用于重大矛盾纠纷的化解上,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办成“公正案”、把疑难复杂案件办成“精品案”、把矛盾易激化案件办成“和谐案”,争取创出关系修复式调解的新经验。妥善审理就业、教育、医疗等纠纷,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便民、维权和服务功能。深入化解重点涉诉信访案件,推动建立与市有关部门的联合接访机制,防止发生大面积群体性事件。继续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机制,全面推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

  三、加强和谐司法建设,在促进管理创新上争取新的作为

  强化司法的社会责任,丰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的载体,促进法治常州建设。主动选择矛盾纠纷多发、域情较为复杂、管理难度大的乡镇街道或社区村庄作为共建单位,培育“社区法官”、“法官兼村官”,争取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创建一批无讼社区、无讼村庄。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未成年人审判的综合效果,组织庭审观摩和集中宣判,开展法治宣传与咨询服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因素。关注网络舆情,分析涉诉民意,注重从审判执行工作中排查易发矛盾纠纷的风险节点,提出司法建议。发挥审判资源优势,瞄准新形势下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影响公共决策的专题报告。

  四、加强文明司法建设,在公正廉洁高效上树立新的形象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法院建设,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纳入其中,引导干警同心同德、创先争优。实施人才战略,改革培训制度,深入推行“薪火接力”工程,继续向社会学习、拜人民为师,不断提高法官解决审判实践问题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优化选人用人机制,激励干警争做陈燕萍式、百姓信任的平民法官。构建惩防体系,健全律师评价法院和法官机制,完善司法巡查、廉政监察员、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坚定不移地把“单向退出机制”落实到位,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挖掘充实法院的文化内涵、精心培育法官的人格魅力,持续提高法官的品质、不断提升法官的品位。

  五、加强规范司法建设,在全面协调发展上开拓新的局面

  全面开展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创建推广活动,论证完成今年的12项改革任务,倾力打造司法改革品牌,更好地惠及常州人民。把握审判管理的规律,注重案结事了,提倡事了结案,不断提高一审的服判息诉率,降低上诉、申诉、再审和信访的数量。适应网络环境,加大网络办案平台的使用力度,鼓励干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办案。弘扬司法民主,推行司法公开,畅通民意、民情、民怨表达渠道,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参与和监督司法。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强化安全保密措施,改造和新建人民法庭,争创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示范点。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依靠政府支持解决法院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尊重新闻媒体,加强良性互动,抢占舆论先机,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展望新的一年,法院工作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压力与动力同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在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牢牢掌握主动权,不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努力破解建设、改革与发展难题,为常州顺利实现“十二五”开局之年的成功转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