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家住通州市西亭镇的李某伙同通州市骑岸镇的吴某用假的女死者照片、骨灰等物为已死“单身汉”配“阴亲”,从中骗取他人财物计人民币8000元。20071228,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吴某拘役五个月、拘役四个月,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079月份,李某因无经济来源,产生用配“阴亲”方法骗取钱财的想法。被告人李汉清遂搞来假的女死者照片和骨灰,联系了曾有女儿(已去世)的被告人吴勇彬一起诈骗。200797被告人李汉清、吴勇彬采用虚假的女死者照片和假骨灰,以配“阴亲”的名义骗取了海门市王浩镇的顾某人民币4000元,其中李某分得2920元、吴某分得1080元。2007116,两人来到海门市正余镇进行故伎重演,骗得钱某人民币4000元准备离开时,被赶来的顾某识破而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