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作者:任大泉 发布时间:2016-06-02 浏览次数:1146
近年来,昆山法院充分发挥涉少审判职能,突出保护重点,创新帮教方式,强化维权效果,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近五年来,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少案件2773件,调撤率为62.6%,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权益。积极做好涉少刑事审判工作,对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扩大缓刑适用比例或单处罚金刑。探索推进社会调查员机制,聘请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情况进行调查,便于法官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情况。抓好庭前教育,与昆山市心理咨询机构合作,定期邀请心理咨询专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庭前心理辅导。积极做好涉少民事审判工作,苏州首推五人制合议庭,对9起情况特殊、双方矛盾突出的家事案件进行审理,依法做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解决方案。注重调解,与市妇联婚调委、市司法局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成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诉前调解中心,被苏州市妇联命名为“苏州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示范点”。
主动延伸帮教服务。积极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帮扶工作,在昆山看守所建立“少年法庭励志学校”,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心理辅导和技能培训。五年来,“少年法庭励志学校”累计进行课堂式教育500余次,推出各类主题“召回感化”32次,先后有6名未成年被告人考上大学,该项工作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等单位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 积极落实判后回访,对本地籍判处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回访帮教20余人,了解其生活、学习和工作情况。探索推进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由聘请的社会观护员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相关情况开展庭前调查、庭中作证等工作,该举措被市委政法委确定为“2016年度全市综治和平安建设重点项目”。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建立“特色法治学校”,与昆山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及其所在区镇签订特色法治学校结对协议,组织学生观摩庭审14次,开展模拟法庭、法律演讲等16场,全面建成以“守护青春,健康成长”为主题的特色法治学校。扎实开展“庭校共建”,在全市10余所中小学设立“驻校法官工作室”, 打造“春晓姐姐讲法律”普法品牌,先后组织法官120余人次,举办“青少年心理健康和犯罪预防”、“如何自我保护”等主题法制讲座50余场,编发法治宣传册30000余份,为近万名师生以案释法;举行“走进法院、感受法律、健康成长”等学生开放日活动1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被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授权为“家在昆山、快乐成长”昆山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活动首批体验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