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2-25 浏览次数:11460
海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4日在海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安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 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安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扎实抓好化解涉诉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909件,结案9792件。其中,办结各类刑事案件357件,判处罪犯562人。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916件。办结各类行政案件50件,非诉行政审查案件467件。办结执行案件3002件。关于我院案件情况的数据将通过附件供各位代表、委员查阅。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共有12个项目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表彰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记集体二等功;曲塘法庭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李堡法庭被省高院、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三个人民法庭均被市中院授予“五星级法庭”称号。成功举办了南通市委、市政府首次在基层法院召开的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我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人物。三人次被省高院记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四名同志分别被省高院表彰为先进个人。孙翠燕同志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官”。全院共有73人次受到县级以上的表彰。
2010年县人大第十四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院工作报告中,明确了2010年度的工作目标,即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三项重点工作为平台,在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司法为民、加强司法公信、推进司法民主和强化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要取得新成效。下面,我向大会汇报工作完成情况。
一、关口前移,注重调解,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一年来,我们着力在工作前移、强化调解、增进协同和完善信访化解工作上下功夫,关于我院围绕矛盾纠纷化解形成的工作机制信息被省委政法委的《政法信息》转载。
片区法官进村化解矛盾纠纷。年初专门出台实施意见,强势推进片区法官进村化解纠纷措施。充实队伍,把院部50岁以下的法官全部配属法庭,固定每月首个周六为“片区法官进村日”, 对镇村干部、民调人员提前排查的矛盾纠纷,由片区法官现场集中协助处理,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扶养、抚育、赡养、继承、相邻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纠纷,除不适宜现场庭审的以外,实现开庭、调解、调查三进村,让百姓家门口的事情就在家门口解决,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全年片区法官共成功化解1198起纠纷,进村开庭、调解1044人次。《新华日报》在2010年省人代会前夕刊登的法院工作专栏中,我院的片区法官制度成为全省法院工作的亮点之一,是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人民法院报》报道南通法院年度工作的重点内容。由于我们注重源头防治,明显压降了案件的发生,2010年我院新收的各类案件同比下降20.45%,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4.83%。在《人民法院报》近日对省法院公丕祥院长访谈录中,我院的案件数量下降成为江苏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成效的一个有力例证。
调解中心构建诉前调解新机制。为强化诉讼前的调解工作,2010年我院增设了融诉前调解、诉调对接、专业协调和司法确认于一体的调解中心,抽调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专事诉前调解。建立协助调解人员数据库。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下,与大调解中心共同建立交警、卫生、工会、妇联、建工、拆迁等十个专业部门在调解中心轮值制度,聘请社会知名人士开设调解工作室,最大限度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将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派员到县城交警中队驻点负责交通事故诉前调解。为基层法庭各聘请一名人民调解员驻庭专事诉前调解。从而使大量纠纷在立案前得到化解。2010年,全院诉前调解案件2746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90.03%。
疏导式庭审模式促进和谐回归。针对现行开庭方式过于刚性、易激发对抗情绪的弱点,我院积极探索在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和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中,建立融情、理、法于一体、协调与处断相结合的疏导式庭审模式,强化法官与当事人的协同,弱化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尽可能使双方关系回归到和谐状态。从分类试行的民事案件来看,产生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尤其是在婚姻家庭纠纷中,这种情、理、法有机融合的庭审新模式有效促进了纠纷的调处,受到了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省高院将我院的这一庭审创新列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
完善接访机制有效防控涉诉信访。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对群体性、敏感性等可能引起涉诉信访的案件实行立案前、下判前报备案登记,对已结案或正在审执的案件定期排查,并强化法律释明,努力减少上诉、上访。专设庭长接待站,注重初访和来诉人员的疏导工作,弱化对立情绪,引导解决途径。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800余人次,庭长接待站接受咨询、释疑和疏导当事人达800余人次,院领导接访200余人次,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全部息诉,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率达100%,2010年无一起进京上访案件。建立涉诉信访案件审读制度,由资深法官组成审读小组对涉诉信访案件实行全面审查,据审读结果区别情况处理,有错必纠,正确引导群众有序表达诉求,坚决抵制无理缠访。
二、延伸职能,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一年来,我院主动将审执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定位和思考,不断增强能动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审判执行工作与综治平安建设相链接。
创新举措,主动融入综治平安建设。我院建立了各镇发案情况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向各镇通报辖区发案数、重大案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和当事人等情况,帮助地方党委、政府了解本地区矛盾纠纷的状况和态势,做好重点人员工作,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这一创新做法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的关注,并在《政法信息》中予以刊载;对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制定应对措施。2010年我院对民间借贷和土地流转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出台了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指导意见,规范审理,强化督查,有效抑制了民间借贷中的非法行为。就部分乡镇存在的土地流转问题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情况专报,结合审判实践,从法律规范的角度提出司法建议。
标本兼治,积极参与社会矫治工作。在加大惩处犯罪力度的同时,注重感化教育。建立了非监禁刑人员提醒谈话制度,定期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的被告人进行集中教育与提醒谈话。完善“圆桌审判”模式,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的维权工作机制,细化指定监护人制度,推行审前调查、强化法庭教育,提高未成年犯审判的综合效果,创新对未成年犯的帮教感化方式。拍摄制作法庭教育专题片《呼唤》,开庭前予以播放。我院关于未成年犯审前调查的做法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做强做优,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长效机制建设,开观摩庭、请县镇机关负责人旁听,行政负责人不仅要出庭,还要出声,更要出效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4年保持100%的态势,2010年司法建议回馈率达到100%。我们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被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誉为“海安样本”,并专门要求“(最高院)行政庭阅研,并以适当方式推介”。中央电视台《新闻三十分》、《法治在线》等栏目进行了报道。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机制,我院与相关部门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对“案了事难了”的案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消除隐患。积极推进行政审判护民权这一惠民工程,制定了行政审判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方案,积极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立足全局,依法提供服务。2010年,配合县拆迁指挥部、县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及开发区、白甸和大公等镇政府,成功调处了9户居民的拆迁纠纷、县粮食局12户职工占住办公楼纠纷、海安镇居民住宅楼供水和通行纠纷、涉及江苏鸿志郎德鹅业有限公司土地租赁承包而引发的98户村民土地流转等敏感、复杂矛盾纠纷,确保了重点项目和农村招商引资项目的序时推进。
着眼长远,共建诚信和谐。依托两大平台实施和谐共建,让民众了解法院动态、接受法治熏陶、掌握法律常识。以民二庭“法官进企”活动为平台,与县行业商会和重点行业建立挂钩联系制度,主动送法进企、开展法制培训、延伸司法服务。以团支部、青年干警工作委员会为平台,与鹏飞、双弘集团和顾昌明家庭文化室等七家单位共建法治文化,送报、送书、送庭审录像,帮助建设法制活动室,倡导“讲诚信、守规则、求和谐”的行为理念。
三、完善举措,回应需求,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
加强基层建设,让司法更加贴近百姓。强化人民法庭职能,将立案、保全、审判、执行四职能全面归位。加强巡回审判,提供“假日法庭”、“法律早市”等司法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力促案结事了。加强法庭的硬件设施建设,为每个法庭建成一个科技审判庭,配齐电脑等审判辅助设备。强化人员配置,驻庭法警、执行员、保安、特邀调解员全部落实到位,各庭人员均在12人以上。新设开发区人民法庭,在孙庄镇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满足交通不便的周边区域群众的需求。
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新建融调解中心、诉讼事务接待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于一体的多功能诉讼服务中心,强化服务窗口诉讼引导功能。发放《诉讼指南》、各类案件起诉状样本等,增添当事人专用软座、饮水设备,展示诉讼流程图。基层法庭也全部设立诉讼服务站,全面推行庭长一站式接待,为前来法庭的群众提供咨询、释疑、信件转递等全方位服务。
强化司法护民,妥善审理民生案件。加大“三农”司法保护力度,服务农村改革发展。2010年,我院成功调处了一起86名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纠纷和一起关系44户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星震宇等破产案件的审理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采取有力措施疏导纠纷,优先解决职工的安置问题。对涉及企业发展、民生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执行案件,既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妥善处理好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在29名债权人诉三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出国劳务纠纷案中,为债权人执行出国劳务费110余万元。在执行江苏立创管道设备有限公司、南通马氏罐业有限公司、南通天弘针织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负责人弃企逃债的案件中,因涉及200多名职工的权益,为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及时与党政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将150余万元工资款全部执行到位。
四、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加大执行力度,维护裁判执行力和公信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尽最大努力兑现判决结果,树立司法权威。实施“五公开”阳光执行举措,即公开信息、公开日记、公开进程、公开措施、公开联络。采取集中“五查”,即集中查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查工商登记、查银行存款、查房地产状况、查机动车辆。完善执行威慑联动机制,依法查处拒不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等行为,增强执行合力。
利用科技成果,落实审务公开制度。在立案大厅安装触摸式视频点播系统,供当事人查阅诉讼须知事项。设置放映厅,轮播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典型案例。安装大屏幕显示屏依法公开开庭信息,方便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建成19个“三同步”科技法庭,实现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建立录像数据库,供当事人查阅,以公开促公正。
强化法制宣传,塑造良好社会形象。依托网站、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和新闻通报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审判动态、宣传法院先进典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扩大宣传拓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渠道。全年我院干警在各类媒体上发表宣传文章544篇,其中报刊323篇,网络166篇,电台55篇。八月份,就一起建国以来我县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公开宣判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应邀与会的30余名媒体记者、人大代表和社区代表通报了案件审理的详细情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弘扬先进,强化引导,实现队伍素质新提升
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营造赶学比超的良好氛围。突出法院特色,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公正廉洁执法”、“学先进、找差距、提质效、树形象”主题学习月、“远学陈燕萍、近学杨志南、孙翠燕”等主题实践活动,2010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就举行了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心得交流及演讲比赛,强化干警宗旨意识。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定期组织文体活动,增强队伍凝聚力。
以学习型法院建设为抓手,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 “大练兵、大比武、大考核”和“百日办案竞赛”、“星级法官”、“调解能手”和“业务标兵”的评比,组织干警参加学术研讨活动,提升队伍审判业务素质和调研水平。发挥“两奖”机制的示范效应,即重奖标兵、奖励先进,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加强干警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视野培训,提高干警业务技能和大局意识、国情意识,切实改变机械司法的现象。
以警示教育为重点,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司法礼仪投诉积分制,防微杜渐。出台外出办案廉政规定,严格规范干警司法行为。通过封闭学习的形式对中层以上干部集中整训,专题研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结合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认真排查、重点整治容易滋生腐败的岗位和环节,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开展廉政文化“四进”活动,即进法庭、进个案、进村企、进家庭,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坚持党建带团建,组织青年干警廉政宣誓和廉政读书会,促进青年干警廉政意识的养成。
六、征求意见,扩大参与,着力强化司法民主建设
健全联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聘请30名含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内的特邀行风监督员,邀请他们视察指导法院工作。院领导带队定期分赴挂钩镇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设立代表、委员意见箱,开展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走进法院等活动,推进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建设。在审理被告人黄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因涉案金额达一个多亿,社会影响较大,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及时征求人大代表对法官庭审方式、庭审质量和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健全参审机制,确保人民陪审员充分行使权利。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法官职业道德、司法礼仪培训。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作用,做好分工,保障发问权的行使,不搞“一言堂”,严格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裁判案件。全年共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667件。
各位代表,我们圆满完成了上次人代会所批准的各项工作。我们深知,法院的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法院的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在司法理念上,一些法官能动司法、贴近百姓的理念还需加强;在司法能力上,一些法官的辨法析理、执行能力和协调平衡社会利益方面的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在司法作风上,便民利民、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的行为理念还有待进一步确立;在司法保障上,审判力量的配置、工作运行的督办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思维,通过加强管理,积极争取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2011年,南通成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之一。前不久,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确定了全县在“十二五”期间“建设新海安、迈向现代化”的战略定位和总体目标,也为我院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建设大局,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凸显法院社会职能,提升法院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形象力与公信力。
一是深化改进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把诉调对接工作与加强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相结合,进一步把专业调处机制从民商事领域向多个领域推进。加强诉前调解的程序设计,让诉前调解工作有章可循,便于当事人监督。继续强化片区法官制度,使片区法官与村居矛盾纠纷调处有机衔接。努力实现在第一时间指导社会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和司法确认工作,增强和树立人民调解的权威性。推进司法对社会诚信的保障功能,构建司法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有机衔接机制。
二是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努力将70%以上的纠纷化解在法庭。在开发区法庭积极探索城区法庭建设模本,开好头,起好步。将诉前调解由民事为主向民商事兼顾转变,由调解中心为主向基层法庭拓展,提高诉前化解成功率。全面实施科技“三同步”,扩大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参审时空,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入推进疏导式庭审,尽可能使当事人关系在情、理、法的协同中找到和谐之路。
三是着力强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实效性建设。省高院党组决定于今年四月份在我院召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海安样本'”推介会,向全国全面推介我县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展示海安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在行政负责人的“出声”、“出效果”上下功夫,继续推进行政审判护民权这一惠民工程的实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全面落实考核责任制,确保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在100%。要让老百姓见得到官员,听得到官声,让有理的百姓赢得了官讼。
四是探索建立未成年犯的帮扶、感化一体化机制。融教育、管控、救助、矫治、就业于一体,与学校、社区、家庭、心理矫治部门和爱心企业沟通,把未成年犯的帮扶、感化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加强对本院所判刑事案件中缓管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定期教育引导、就业服务、困难帮助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重新犯罪率。
五是着力完善司法救助服务平台。当前,我国的司法救助存在手段单一、程序复杂的诸多弊端。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必须对司法救助简化程序,扩大适用对象、适用范围,拓宽救助手段。在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的同时,对“三养”、劳动争议等案件实行缓、免缴纳诉讼费制度。扩大执行救助基金的适用范围。引入刑事救助制度,对于身心遭受重创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启动经济救助、心理救助、安康救助等多样化司法救助。
六是有效提升司法文化的引领效应。完成司法文化主题广场建设,弘扬中华法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中西方法治文明,让规范、有序、和谐的司法理念走近百姓,让百姓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熏陶,正确理解司法。以争创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为契机,建设高标准廉政警示教育馆。继续推进和扩大与重点企业、村委会、农民书屋、民俗文化室等单位法治文化共建,引导社会管理的法治取向。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是我县“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新的目标,新的使命,带来新的挑战。海安法院将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迎难而上、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勇气,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作风和措施,为建设新海安、迈向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