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院的叔叔、阿姨让我有了学上!”-记相城法院打造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作者:王刚 发布时间:2008-01-16 浏览次数:2774
令法官最难忘的是,每次看望小郭时,她那双感激而又渴望的眼神,及那句含着泪说的“是法院的叔叔、阿姨让我有了学上!”。2007年度,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放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整体创建,全面维权”的方针,开辟了一条“立足审判维权,实现双效统一;适度拓展延伸,推进维权联动”的青少年维权新思路,有效促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受到了上级法院、地方党委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相城法院继获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之后,又被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党组重视 提供制度保障
为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护,相城法院党组经研究后,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制。2005年2月,成立了以院长许小澜为组长、副院长潘爱萍为副组长以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少年维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刑庭庭长陆文明兼任主任,陈燕任专职副主任,负责青少年维权岗的日常工作的机制。陈燕同志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常委的优势,主动争取有关机关、部门和社区的支持、配合,认真办理涉少执行案件,及时撰写维权信息,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全院联动 开辟“绿色通道”
全院以“整体争创、全面维权”为指导思想,调集精兵强将专人审理涉少案件,并实行立、审、执的一路绿灯,做到“立案顺畅,审理准确,执行快速”。立案庭认真做好青少年案件审查,开辟绿色立案通道;业务庭确立青少年权利保护重点,注重调解,强化教育;执行庭对维权案件做到“三个到位”,即思想工作到位、执行措施到位、执行标的到位。凡是涉少案件的,实行快立案、快移送、快审结,权益保护与追求效益并重,全院形成了对青少年维权案件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立足审判 依法保障权益
刑事审判,坚持“寓教于审”。推行圆桌审判,缓和法庭气氛,有效减轻未成年人心理压力;立足挽救,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积极引入社区矫正系统,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罪刑轻、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具备帮教条件的初犯、偶犯,坚持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将他们纳入社区矫正系统进行综合帮教,并且定期回访16件,有效地提升了帮教效果。刑事涉少案件人民陪审员陪审率与刑附民案件调撤率均达100%,无中止、中断等“四项”未结案件,没有出现被上级法院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现象。民事审判,注重情法交融。重法理、重道理、重情理、重说理,有效地钝化了矛盾、化解了纠纷,促成当事人调解,保障家庭和谐。今年共收涉少民事案件308件,结案297件,结收案比96.43%,无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法官在做出判决的时候体现了如下两个特色,即凡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未成年人已满10周岁的,在处理抚养等关系时,充分尊重其本人意见;确定抚养关系的归属时,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抚养能力及对孩子的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影响因素。
“三+三+三”全力做好涉少执行工作
严格做到履行能力的“三个查清”,即查清被执行人不履行的原因、查清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查清与被执行人相关的近亲属的经济状况。执行时间的“三个不放过”,即8小时之外的时间不放过,上班早一点,下班晚一点,克服法院工作时间与被执行人白天不在家的冲突。在执行杨某与刘某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某无固定职业,早出晚归,白天很难找到他,执行庭法官晚上6点便在在刘某家附近蹲守,一直到夜里11:30左右刘某才回家,法官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加强教育,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刘某履行了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节、假日时间不放过,在执行谈某与许某一案中,法官是在周日找到了谈某,要求他允许前妻许某探视并陪同孩子谈笑度过周末。农忙时间不放过,针对相城区为城乡结合部,执行法官专门研究农忙时节的执行计划,顺利执结30件。在执行周某与章某一案中,孩子跟其父亲周某生活,章某须定期支付抚养费,因章某离婚后又出嫁,其娘家拒不提供章某现在的确切地址,法官利用农忙时节章某回娘家帮忙的机会,找到章某,促使其履行义务。
适度延伸 创新维权途径
继续以社区、学校为中心,开展“送法进校园、社区”及爱心助学等活动,帮助郭某、朱某等多名贫困学子实现求学梦,被帮助的郭某今年十岁,其父将其母打死,从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是小郭的生活从此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不得不辍学。相城法院维权办的同志为了能使她继续求学梦,经常去慰问她,送上学费、一些衣服及玩具等,鼓励她从仇视父亲的阴影中走出来,正常地学习、生活。令法官最难忘的是,每次看望小郭时,她那双感激而又渴望的眼神,及那句含着泪说的“是法院的叔叔、阿姨让我有了学上!”。寻求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向每个社区家庭赠送未成年人维权“三字经”,在社区内发放“阳光信箱”,开通服务热线,开展图文并茂的巡回展览活动,让法律走进社区,让热情洋溢社区。派出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学生上法制课,课后,黄桥中学的杨茹怡同学感慨到:“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啊”。加大创新力度,举办学生担任法官的模拟法庭,开展“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活动”,与辖区中学联合举办“依法施教研讨会”,采用圆桌座谈方式,把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由向学生、家长宣传扩大到
整合资源 形成维权合力
加强密切配合,既注重内部联动,更注重外部协调,合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成立青专门领导小组,建立由各个业务庭、科、室共同参与的青少年维权联动体系。加强司法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合妇联、共青团、综治委、关工委以及教育等单位,定期开展有关青少年维权方面的宣扬活动。建立法制副校长维权体系,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年级的学生分别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法官走进学生、走进家长、走进老师,努力构建起法院、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维权网络,全面开展青少年权益保障工作。
注重调研 加强理论指导
针对相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未成年子女一同打工的情况较多,刑庭与区政协社会事业委员会就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开展专项调研。由维权办牵头,其他各庭室辅助,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婚姻家庭等涉少案件,积极开展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等多项调研活动,为审判工作提供参考。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交流,共同建立青少年维权调研平台。组织优质稿件,全力办好专门与苏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合作创办的《青少年维权》刊物,让我院成为既是社区、学校的法制教育基地,又是苏州市未成年人校外德育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