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9日在如东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如东县人民法院院长  蒋明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切实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履行审判职能,扎实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实现了法院工作的新发展新跨越。一年来,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792件(旧存189件),同比上升3.89%,审结8839件,结收案比为100.53%,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1.49天,同比下降6.06天,执结案件2645件,执结率99.89%,执行标的额到位率86.18%。

  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基本现代化建设

  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将法院工作置身于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大局,努力为如东基本现代化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能动司法,服务沿海开发建设。积极策应沿海开发重大发展战略,认真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切实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回应沿海开发的司法需求。建立沿海开发涉诉纠纷绿色通道,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妥善化解沿海开发建设中的各类纠纷,共审结涉及港口企业的各类纠纷38件,涉案标的672万元。依托洋口港法庭和洋口渔港巡回审判点,完善涉港纠纷靠前应对机制,成功化解海洋铁路职工集体劳动争议、如东养殖有限公司5400余亩滩涂土方工程等重大纠纷。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安全感、破坏沿海开发秩序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7件,切实维护沿海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同沿海地区党委、政府及重点企业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各项可能影响沿海开发工作的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确保防患于未然,优化发展环境。

  (二)突出审判导向,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慎重采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充分运用各种调解手段化解民营企业纠纷228件,促进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共同发展。加强对涉诉中小企业的司法扶持,积极通过债转股、分期履行、给予宽限期等方式化解中小企业债务纠纷126件,涉案标的826万元。围绕“金融生态县”创建目标,健全金融纠纷案件“信息通报、联动协作、联席会议”三项联动机制,审执结各类金融纠纷659件,执行到位金额8150万元。严格贯彻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生产能力、推动集约发展的政策目标,妥善审理企业破产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3件,促进经济资源从落后产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移。健全环保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实行环保案件专业化审判,妥善审理各类环保案件4件,推动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

  (三)延伸审判触角,推动企业长远发展。注重企业规模行业性质的多样性,深入全县56家企业开展司法调研,及时调整司法服务的工作重心和工作方式,制定出台《如东县人民法院关于服务重点工程、重点企业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服务方案。实行重点企业例会制度和院企联动工作机制,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方法,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尤其是把涉及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作为联系重点,百名法官深入全县各类企业调研278人次,发放《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六十项提示》420余份,举办法律讲座12次,最大限度地扶持企业发展。对联系企业活动中收集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深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加强信息发布和成果转化,及时制定类案审理指南,统一执法尺度。

  (四)强化审判效果,保障农村改革发展。依法妥善审理好排除妨碍、相邻关系等纠纷28件,引导农民集中精力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促进邻里和谐、乡风文明。切实审理好各类民间借贷纠纷589件,依法制裁违法高利贷行为,平等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认真审理好发生在农村的各类合同纠纷152件,涉案金额524万元,最大限度地维护诚信守约方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诚信社会建设。妥善处理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35件,规范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推动农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农业经营方式转变。认真审理好农村宅基地转让、房屋买卖等纠纷61件,切实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依法有序流转。精心审理好涉外劳务纠纷12件,切实保护好涉外务工者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劳动力输出市场规范。

  二、围绕司法为民主题,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一)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强化诉讼引导。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和全面公开原则,不断健全审判公开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司法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行院长接待日制度,公布院长信箱和群众热线电话,深入基层一线回访,重视民意的收集、处理与回应。加大舆情应对力度,畅通与新闻媒体的联动渠道,就法院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有效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加快推进裁判文书、拍卖信息上网、网上案件查询等工作,确保从立案环节开始,就把办案标准、办案程序公之于众,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主动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风险告知、法律释明等“一站式”服务,接待当事人1400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900余份,查询案件2600余件次,判后答疑200余人次。

  (二)落实司法惠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继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8.24%,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9.51天。全面落实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制度,推行网上立案、电话立案、巡回办案点立案等做法,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创新巡回审判方式,开设 “假日法庭”、“夜间法庭”、“港口法庭”,实行“床头、田头、码头”办案、法官驻点办案,共巡回办案646件,纠纷化解率达91.2%,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开展“和谐村居”、“法律五送”(送法到街头、社区、学校、企业、船头)、“法律早市”等活动,接受群众咨询2260余人次,编发法制宣传手册11500余份,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着力关注保障民生,体现人文关怀。加大对妇女、老人和未成年人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精心审理婚姻家庭、赡养、抚育等多发性纠纷1367件,并适时开展跟踪回访,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审理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1258件,强调法律与情理互动,努力消除赔偿标准与受害人实际生活状况不符的现象,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伤保险纠纷,本着及时受理、快速解决、有效兑现的原则,依法适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工伤赔偿金1120万元。高度关注群众疾苦,积极拓宽司法救助范围,对5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18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资金9.5万元,对涉及弱势群体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缓诉讼费用23.5万元。

  (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实现胜诉权益。为进一步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继续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列入清理范围的2008至2009年程序终结案件830件已全部清理完毕,清理率为100%。大力开展“劲风”行动、“百日执行大会战”等专项执行活动,集中强制执行各类案件450件,执行到位金额4230万元。由于我院全面完成双清案工作,被市委政法委、市中院评为“清理积案先进集体”,并被授予“百日执行大会战”集体一等奖。建立协助执行工作网络,深化与公安、检察、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协调联动,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等犯罪活动,依法追究了5名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并对两名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当事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有力提升了执行威慑力。

  三、围绕长安如东建设,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以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为抓手,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机制,凸显司法审判的社会功能,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关口前移,积极化解纠纷。加大和谐共建工作的推进力度,会同共建单位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共排查发现矛盾纠纷54件,成功调处46件,取得初步成效。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中心“消化站”的作用,共参与处理各类纠纷715件,成功调处713件,涉案金额3019.8万元,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5天,调处率达99.72%。建立人民法庭与片、镇、村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三级诉调对接网络,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和调处机制,实现了社会化纠纷化解。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做好各类案件的调解、和解和协调工作,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9.89%。我院?茶法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

  (二)坚持宽严相济,切实维护稳定。积极投入严打整治行动,依法重点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等案件22件25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坚决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等案件19件,挽回经济损失758万元。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过失犯罪以及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矫正,强化对缓、管、免人员的跟踪回访,积极帮助相关人员悔过自新,防止重新犯罪。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加大对刑满失足青少年的再学习、再就业的扶持力度,为帮助其回归社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坚持协调互动,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确立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的理念,大力强化“诉前沟通、诉中协调、判前通报、判后释明”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努力形成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司法手段与行政手段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和完善行政协调和解工作机制,组建行政纠纷协调服务中心,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在庭前、庭中、庭后进行协调,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种行政争议。该中心自去年7月份成立以来,共协调处理行政诉讼案件15件,占结案总数的48.4%。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审判年报、简报制度和法院与行政机关定期交流例会制度,并通过集中培训、联合调研等形式,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案结事了。建立完善院长下访、约访制度,采取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方式,直接听取群众的诉求,实地解决信访纠纷52件。对初信初访严格实行逐案登记、限期办理、限期回复等制度,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回、有求必应,切实提高初信初访办理的成功率。去年接待来信来访1456人次,初信初访办理成功率为95.8%。按照“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工作要求,坚持一案一策,因案施策,全面清理涉诉信访积案。省市法院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71件,已成功化解70件,化解率达98.6%。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做好上访人的安抚和救助工作,尽最大努力在现有政策框架内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促使信访人息诉停访。

  四、围绕公正高效司法,切实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为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廉政教育的同时,自觉把各项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推动法院工作公正、高效开展。

  (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改进自身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解决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大要案报告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积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接受人大、政协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汇报重点工作,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切实落实改进措施。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的办理工作,抽调精干力量限期办理,确保了办理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法院工作简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360人次、视察法院工作235人次、参加座谈会159人次。聘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25名执法监督员对法院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拓宽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和干警的监督渠道。

  (二)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完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加大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分析研判力度,及时准确把握审判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法官日常办案的督查力度,狠抓均衡结案管理,努力实现收结案的动态平衡,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大力推行随机分案制度,有效减少分案的人为因素,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完善各类案件定案把关机制,细化司法标准,严密司法程序,既防止错判误判,又防止瑕疵疏漏,切实提高审判质量。结合“万起案件评查”活动,采取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统一案件评查标准,细化分解评查环节,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力求使审判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全年共评查案件2286件,占全院审理案件总数的26%。去年,我院上诉率、发回改判率等多项重点质效指标排名均位居全市前列。

  (三)完善人民陪审工作,推进司法民主。按照“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基本标准和条件,全力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目前,我院共有46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的比例达69%,年龄结构、行业分布均较好地体现了民主性和广泛性。去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622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81.2%,参审率一直居全市前列。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将人民陪审工作覆盖到调解、执行、服判息诉等各个方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调解民事案件524件,成功化解473件,调解成功率达90.3%,化解行政争议13件,参陪执行案件51件。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对人民陪审工作的支持,安排专项经费5万余元,最大限度地为陪审员的工作学习提供方便。由于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突出,被省高院连续两次评为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

  (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司法公正。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反腐倡廉机制,传递党风廉政责任。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扎实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全力推进法官职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构筑拒腐防变的纪律和道德防线。实行庭前承诺制度,不断改进审判作风。精心设计廉政文化平台,结合“5.10”思廉日成功举办“学习陈燕萍,公正廉洁司法”主题演讲比赛和干警廉政书画评比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廉政素养。组队参加全市法院系统廉政知识竞赛,取得了团体第二名的好成绩。开展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我院?茶法庭被省高院授予首批“廉洁司法示范庭”称号,并作为基层法庭代表在全省创建工作交流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五、围绕创建一流法院,有力推动自身科学发展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扎实推进法院文化和审判信息化建设,为争创一流人民法院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坚持政治建院,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支部建在庭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基层党组织设置工作,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法院有效覆盖。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意见精神,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切实树好创先争优的标杆,推动法院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涌现出了全市“十佳审判长”严洁、“十佳审判员”柳小进和县“十大平安卫士”顾宇等一批先进典型。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深化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认识,切实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群众意识。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学习陈燕萍”等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宗旨和改进作风、勇争一流的昂扬斗志。

  (二)坚持素质强院,深入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共组织312人次参加省市法院的各项专题培训,重点解决审判、执行、调解等工作的指导思想问题,提高处理司法实际问题的能力。推进岗位练兵,通过开展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老中青结对交流等活动,总结积累审判经验和实践技能,提升全体法官驾驭庭审、化解纠纷、适用法律的能力。加大对新进干警的锻炼培养力度,分批安排到基层一线锻炼,使他们真正了解群众需求,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学会与群众打交道。强化司法调研,实行更高层次的审判,共有150余篇调研文章在国家省级媒体上发表。推动在职学历教育,全院在职干警156人,本科以上学历132人,占总人数的84.6%,硕士研究生22人。

  (三)坚持文化兴院,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断丰富、充实法院文化内涵,法院文化建设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悉心打造法院文化中心,主要分为荣誉集锦、文化长廊、名人法谚等区域,内容丰富、形式生动。精心布置审判法庭、办公室、走廊等工作区域,通过树立先进典型、设置正衣镜、张贴书法字画等,培育熏陶积极向上的精神情操。成立文体等各类兴趣爱好小组,定期举办“法官论坛”和文化沙龙,组织开展征文演讲、书画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多样的文体活动,树立全体干警积极向上、拼搏团结的良好院风。去年我院被省高院确定为首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江苏法制报以《“书香翰墨”气自华》为题作了专门报道。

  (四)坚持固本强基,深入推进物质装备建设。本着为中心工作服务的方针,努力增收节支,想方设法更新物质装备,满足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需求。重新装修布置了立案大厅,设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在基层法庭设立了诉讼服务站、人民调解工作室,切实方便了当事人诉讼。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加大科技法庭的建设力度,完成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的初装、调试工作,审判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增6辆警务用车,其中2辆轻型客车派驻两个基层法庭,并完善警用车辆的调度、使用和管理制度,缓解了车辆不足、案多车少的矛盾。加大法庭安保装备投入,配备了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仪等器材,有效保障干警和参诉群众的人身安全。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法院在服务大局、公正司法、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离不开全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心和理解。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新类型案件的不断出现、案件数量的逐年递增,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考验;部分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够高,少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兼顾还不够,破解“执行难”还需进一步努力;少数干警实干意识还不够强,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倾向,抓重点、攻难点的力度不够,办法不多,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作风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少数干警司法不规范、不严谨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1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1年是如东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全面转型、推进现代化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和县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推进现代化、建设新如东”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如东勇当江苏沿海开发第一县、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指导思想,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大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加强能动司法制度建设,深入研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司法审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引导、保障和支持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促进我县全面实现基本现代化建设。妥善审理企业设立和企业兼并重组等产权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支持高成长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和引导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移,促进企业规模扩张,转型升级。依法平等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中小企业经营秩序,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加大对经济增长具有重大突破性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科技创新成为我县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驱动力。建立健全服务“三农”新机制,妥善审理好涉农新类型案件,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强化对现代服务业的司法扶持,妥善审理涉及现代服务业的纠纷,促进现代服务业体系的构建完善。

  二、牢固树立有效解决纠纷意识,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成效。深化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大诉前调解、诉讼调解、诉调对接和沟通协调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展涉诉信访和执行积案清理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百万案件评查”工作的力度,全力提升涉诉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有效化解纠纷的工作成效。深化参与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一步强化“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少年司法工作和对被判处缓管免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动我县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水平不断提高。深化公正廉洁司法工作,重点在加强公正廉洁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建立廉政风险节点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四个一律”等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措施,确保法官自觉做到公正廉洁司法。

  三、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紧扣为人民服务工作主题,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尊重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着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在感情上贴近群众,认真开展对法官的群众观点再教育,积极组织法官走访基层,及时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在工作上依靠群众,深入推进司法民主,依靠群众控减矛盾隐患,依靠群众有效解决纠纷,依靠群众有力监督司法,充分汲取群众的智慧、经验和创造,确保司法审判工作深深植根于群众之中,在群众的支持下不断取得进步。

  四、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推动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继续坚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总体司法改革框架内,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司法改革举措,推动法院工作实现跨越性的发展。继续在提高实效上下功夫,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推进司法改革,遵循审判工作客观规律推进司法改革,立足法院工作全局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增强法院司法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针对案多人少矛盾尖锐、涉诉矛盾纠纷化解难度加大等司法难题,进一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破解力度,力争不断取得新的进展、新的成效。与此同时,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扎实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有效监督。

  五、牢固树立队伍为本意识,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抓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制度,在深化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上取得新成效。继续坚持、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在深化群众工作能力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大力弘扬、努力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按照司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挖掘、不断充实法院工作的文化内涵,着力提高法官的思想情操、司法能力、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在深化法院文化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切实加强对干警的人文关怀,缓解干警的工作压力,保护好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尊荣感。

  六、牢固树立党的领导意识,积极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进展情况、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争取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确保法院工作不偏离政治方向,确保困扰法院工作的实际困难得到有效解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按照“经常、主动、深入”的工作方针,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广泛听取和收集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抓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和关注案件的办理工作。加大人民法院工作的正面宣传力度,有效应对涉诉舆论热点事件,为法院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高度重视司法安全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完善防范设施,充实安保力量,维护法院正常工作秩序,保障法院工作顺利开展。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催人奋进,新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县法院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进一步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创造一流的司法业绩,为“十二五”成功开局,推进现代化、建设新如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向建党九十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