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124上午,江苏如皋法院白蒲法庭的法官与白蒲社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工作人员一专程前往白蒲镇杨家园村,给97岁的老翁张步生送去其大儿子应给付的400元生活费、25元理发费。老人说等他过百岁大寿时,一定要请关心他的好人来喝杯长寿酒。

张步生老人共生三男二女,因年迈体弱不能独自生活,需要子女照料。2002年白蒲镇司法所曾经为老人的赡养问题与他的三个儿子达成协议,但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又发生矛盾。后老人一纸诉状将三个儿子告到法庭。20047月,法院从有利于老人的角度作出判决:张步生老人由二儿子、三儿子轮养,大儿子每年给付400元生活费,今后的医疗、护理、殡葬费由三个儿子共同负担。自此之后,法官每年年底督促老人的大儿子履行义务,连续5年亲自将执行款转交到老人的手中。